贝政明在了解案情后,提出三个观点,首先,对于新车购买车贷险而言,保险公司不需要对车辆进行审核,贝政明认为,每家保险公司对于车辆的市场价都十分了解,因此,保险公司可以根据远航公司的报价单进行保单厘定。
其次,保户在通过类似远航公司这样的中间商购买保险时,需要与其就贷款额度、保险额度、保费等各项条款签订合约。贝政明指出,如果没有在双方的合约中进行规范,对于保户最终的投保、理赔都会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再者,贝政明也承认,的确有些中间商与保险公司存在一定的暗箱操作,如中间商在提供的车价发票上故意抬高车价,使保险公司根据较高的车价进行保费厘定。如果发生上述情况,贝政明建议保户立即向保险公司核实车价。
最后,贝政明指出,如果发生超额承保现象,“保户一定是受害者”。他告诉记者,保险公司一般会根据车辆实际价格进行赔偿,因此,保户往往缴了超额保费却得不到超额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