暗桩1 维修厂“代办理赔”不规范
张女士在一家代办保险的汽车维修厂,以6.3折的价格购买了某保险公司车险。
在一次行驶过程中,由于不小心,车辆撞上了电线杆,车头有轻微的受损,张女士想起当初办保险时,该家维修厂承诺过的单方面事故损失3000元以下,不需要查勘现场就可以由维修厂代办理赔。因此事故发生后,张女士没有对现场进行取证,直接就将车开到了维修厂,维修厂在查看了车辆的损坏情况后,将之定损为2000元。在提供了相关材料后,张女士开始等待维修厂的理赔结果。
之后,张女士的一位朋友告诉她,按照当时张女士的车辆损坏情况,2000元的定损费用是偏高了。虽然事件最后,张女士并未受到任何经济上的损失,但她还是对该修理厂的理赔服务产生了怀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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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赔”
一不小心就泡汤
一些保险公司在人员不足的情况下,为了业务的持续拓展,会授权一部分4S店、修理厂代其进行查勘现场,做拍照、取证、定损的工作,同时也可为其减少保险理赔程序,方便车主理赔。但是,由于自己定损自己修,不排除有维修厂在定损时为了牟取私利,扩大事故情况、虚报车辆损失,使得定损费用高于真实的车辆维修费用,这样维修厂就可以从中赚取高额的差价。
据悉,由于风险的存在,真正被保险公司授权,具有代理赔权限的维修厂较少。
不同于保险公司,一些维修厂的出发点仅仅是为了赔款,通过扩大损失进行骗保,会给保险公司经营带来很大风险。另一方面,对于车主来说,不规范的“代理赔”虽然可以节省理赔时间,但也存在一定风险,比如张女士的情况,如果保险公司审核严格,要求其提供现场证明,而对于当时未做任何善后事宜的张女士来说,赔款很可能会泡汤。
暗桩2 超低价车险低至极限
5月底,曹女士买的车险快要到期时,经常接到不同保险公司业务员打来的电话,向其推销车险。曹女士两年前买了一辆价值16万元的车,前两年为爱车买的保险分别是人保和平安,因为不曾出险,两年的保费算是“白交”了,于是曹女士希望今年续保时能选个价格便宜的保险公司。
以曹女士16万元车型为例,两年未出险,人保给出的优惠系数为0.75,平安与太平洋均为0.7。不过,一些小型保险公司则在最低7折优惠的基础上,还有一定的弹性。天安保险某位业务员表示,公司给业务员一定的权限,就是可以根据车主的具体情况,在7折的基础上还能有一定的下浮空间。
而保险代理商打折则成为司空见惯的事,在保险公司给出的基本折扣基础上,代理商还可以提供折上折的优惠,即保险公司最低折扣为7折,代理商再打9折或8.5折,实际最后车险价格为6.3折或5.95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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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费打折小心理赔也打折
价格竞争在车险市场从来就不是新鲜事,虽然车险条款和费率统一后,车险市场的恶性价格竞争有所收敛,但为了占领市场,一些小的保险公司或代理商等仍会采取降价的方式,尤其是网站运营成本低,价格比一般渠道更低。代理商作为车险销售的重要渠道,保险公司一般会给其高额手续费,回扣比例甚至高达50%,在这种情况下,即使代理商在7折的基础上打折,也不会亏本。
对于车主来说,购买车险不一定越便宜越好,关键是事后理赔。一定要选择规范渠道,有的业务员为了降低保费吸引车主,建议车主降低报价,如20万元的车辆以15万元来投保,从而降低保费,另外,忽略部分重要车险条款,如划痕险、不计免赔险等,一旦出险,或者被拒赔,或者赔付不足。还有业务员劝车主将私家车以公车的形式投保,以降低保费,而这样出险后容易产生纠纷,很可能遭拒赔。
暗桩3
以“倒签单”来骗保
车本未买保险,发生交通事故后隐瞒实情立刻投保,然后再报案,俗称“倒签单”。
谢先生讲述了几年前自己偶然“倒签单”的经历。一次意外,谢先生的爱车被不明坠物砸坏了挡风玻璃,由于当时未给车辆投保全险,当他把车辆开到维修厂修理时,维修厂的工作人员告诉他,可以补办一份保单,车辆先放在维修厂,等保单办下来后,再由维修厂代向保险公司索赔,之后谢先生就可以将车辆开走了。
谢先生考虑到换玻璃的费用要花掉2000-3000元,不如买份保险,既可以赔偿这次意外的损失,又能换回一份保单。于是,在这家修理厂办理了相关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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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旦被发现
或将负刑事责任
有的维修点为了赔款,与保险公司业务员相勾结,采取事后买保险的做法,这样维修点就可以增加客源,从中获利,对于车主来说,由于平时无须投保,只须出险后才缴纳保费,自然认为占了便宜。但是,这种行为具有骗保的性质,风险也很大,一旦被保险公司发现,不但会拒赔,情节严重者还将转送公安部门,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