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2日,海口的谭先生问:去年8月份我买了一辆二手车,当时没有办理过户车保手续,出了车祸以后,保险公司以此为由拒绝对我进行赔偿,请问合理吗?
根据我国《保险法》、《民法通则》和《合同法》等有关法律的规定,发生事故的车辆,保险公司对投保人在保险合同约定的范围内,对事故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谭先生没有办理过户车保手续,他也不是该车辆的投保人,因此保险公司拒绝对他履行赔偿义务,符合我国法律的规定,是正确的。谭先生可以要求原来车主出具一份委托书,让原车主委托自己到保险公司办理理赔手续,或者和原车主一起前去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