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经有一家公司的总经理在2000年,购买了总额为50万元的养老保险。投保时,保险公司建议附加定期寿险、意外伤害险、医疗险和保险费豁免险,他都拒绝,勉强同意附加一份意外医疗险,最高赔偿金额仅为1000元。
很不幸,在三年后的一次高速公路的车祸中,这位总经理失去了双腿,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他的家属向保险公司提出索赔,然而根据合同,保险公司只负责赔偿其意外医疗保险金1000元。
此外,他已残疾,如果要维持原来的养老保险合同,还需缴纳与原先一样的保险费。家属无奈,只能提出退保,领取到一笔现金价值。
这个案例告诉我们,保险不能光凭兴趣或个人好恶购买,要讲究科学的产品组合与搭配。一般来说,养老险是为了储备退休后的养老金;医疗健康险用于支付大宗的医疗开支;意外伤害险预防意外事故带来的巨大伤害;保费豁免作用于失去劳动能力时继续得到保障;投资类保险产品则能带来一定的投资收益。
人的一生中需要5到6种保险产品,才能真正满足需求。从刚踏入社会到成家立业,到事业有成,再到面临退休,每个时期都应以相应的保险组合进行护航,以实现现代人的稳健人生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