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要到保险公司领取生存金的客户已越来越多。同时,由于种种原因,大量到期应当领取的返还金却仍在苦苦等候“主人”。
资料变更要通知保险公司
生存保险金,是指投保人生存到保险合同约定的日期后,保险公司按合同约定的金额、方式、期限,向保单受益人支付的金额。
目前,分红险、万能险、年金险等寿险产品大多具有返还功能,产品到某一时期,可给付教育金、养老金或者满期金等。
为何出现生存保险金无人认领的局面?保险专家表示,一方面是部分客户不知道有生存金可以领取。另一方面,投保人所留地址不够详细或不通邮,或者投保人的地址和电话等联系方式变更,但并未及时通知保险公司,也会导致险企无法联系投保人。此外,还有部分投保人身在外地或其他原因,暂时不方便领取。
未领取生存金可累积生息
投保人通常可以通过三种方式领取生存金。一是办理生存金转账授权业务,以银行转账方式领取生存金。同时,可办理生存金抵交保费授权业务,授权成功后所产生的生存金可用于抵交续期保费。此外,还可以办理生存金累积生息业务,生存金可留存于公司参与计算,每年根据约定的一定利率获得复利收益。对从未办理领取手续的保单,保险公司直接给予累积生息。
温馨提示
■生存金的领取资格人为保单的生存受益人。受益人需携带自己的身份证及银行存折到保险公司柜台填写申请书,通常在核准后的2个工作日内将完成生存金的划转。
■如果生存受益人为未成年的孩子,可以由其法定监护人代为领取。而在办理银行转账时,存折的名字一定是孩子本人。
■领取时生存金应按照条款所规定的“保单周年日”领取,而不是受益人的生日。
■投保人在发生地址、电话等资料变动时,需要第一时间通知保险公司,可以联系自己的保险代理人或拨打公司客户服务热线。
■今后所有生存金领取均需通过银行转账完成。因此投保人账户未来如果发生变更,也应该及时通知保险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