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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事故方法多 快速理赔有讲究

2012-02-202次浏览
小新客服
作为车主,出事故的心结谁都不想有。但正因为有出交通事故的风险,才有了转嫁风险、担当风险的保险公司。那么,发生事故后,如何才能更加快速地完成理赔呢?

车主投保了保险,出现事故时,你是否想得到最快捷的处理方式?又是否想得到最好的服务和最快的理赔呢?下面给大家介绍几种处理事故方法,或许对你帮助。

方法一:自行协商

自行协商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最便捷的方法之一。各地都对自行协商作了明确规定,一般是针对小额案件或简易案件,且双方对事故责任无异议,双方都无其他违规驾驶的情形(比如:酒后开车;无证驾驶等)才适合自行协商。自行协商也包含了“互碰自赔”的部分,互碰自赔,简单的说就是办完自行协商手续后各自到自己的保险公司进行索赔。这种处理方式要求驾驶人要了解和掌握自行协商的规定、适合的范围和保险理赔相关知识,同时懂得应用《道交法》的相关规则自行正确判定交通事故责任,如对责任难于明确的可以打电话向保险公司或交管部门咨询,在相关工作人员的帮助和指导下得到解决。其最便捷的好处是:省时又省力,可以在最短时间内完成事故处理和保险理赔。可以减轻因此而带来的交通拥堵等压力。其风险是:当事人利用此规则迅速要求撤离现场,消灭事故现场证据,事后又反悔,不承认事先协商好的责任,导致索赔难的情况。保险公司提醒:用此方式,需要尽可能地通过手机拍照等留下现场证据;其次,协商责任需书面形式,需双方当事人签字确认;其三,在处理过程中,双方相互查验证件及保险信息,确认无误后进行证件交换,各自留下联系电话,以便事后处理。

方法二:报警处理

报警处理就是交通事故发生后,立即向交管部门报案,当事人需保留事故现场,在现场等待交警赶往现场,对现场勘查取证,对当事人进行调查核实,进行事故责任判定等。此方法一般比较适合损失较大的案件、人伤案件或对事故责任难于自行确认的案件,由交管部门调解、判定解决。其好处是:责任判定较准确,证据可以得到较好的保留,发生矛盾和摩擦时可以通过交警得到有效解决,保险公司对责任判定认同度较高。其劣势是:等待时间较长,对交通压力带来不必要的麻烦,过错方还有可能得到交警部门的相应处罚,增加不必须的经济损失。保险公司提醒:当事人是否选择报警处理,需视事故情况而定,如果难于把握,最好同时向保险公司保案,在保险公司指导下,进行报警处理。

方法三:保险查勘

保险查勘,即出险后及时向保险公司报案,并要求和等待保险查勘人员到现场进行查勘。此方法当事人可以及时有效地得到保险查勘人员的服务,并在保险查勘人员的指导下展开事故处理、保险理赔等工作。其优势是:可以较快地得到保险公司的支援和服务,处理事故和保险理赔比较全面,使当事人少走弯路,可以得到更快捷的理赔。其缺点是:现场查勘需客户耐心等待查勘人员,特别是离市中心较远的偏远地,等待时间更长,同时要求保险查勘,也需要其他方法的同时配合处理,方能得到较全面的解决。保险公司提醒:最保守和有效的方法就是及时向保险公司报案,无论选择何种处理方法,都可以通过向保险公司求助,在保险公司工作人员的指导下展开事故处理工作。

方法四:客户私了

客户私了,也是处理交通事故的一种方法,有些轻微摩擦的事故,双方损失非常小,为了简便处理,可以选择双方私了处理,对双方都有利,特别急需出去办事的当事人,更是不错的选择。其次,现在各地都实行了保险费率自由浮动,根据保险车辆事故的次数、金额等进行费率调整,客户选择对小额事故进行私了,也可以既省钱也省力。其好处是:简便、省时、省力、省钱、省油,不会因为小事故而耽误自己的行程和办事,无需为理赔而来回折腾,下年度保费可以更低廉等。其风险是:需防范当事人双方“秋后算账”,最好签订书面协议,留下私了证据,确保无后患。保险公司提醒:客户一旦私了后是无法得到保险公司的赔偿的,相当于当事人双方选择了放弃向保险公司的权力。所以,在当事人双方选择私了前需谨慎判断,做出正确且最合理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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