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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险理赔须知

2012-02-221次浏览
小新客服
随着商业健康保险的发展,投保人与保险公司之间理赔纠纷日益增多。如何在理赔路上一帆风顺,个中门道值得一寻。以下是健康险理赔的四个窍门。

一、必须履行自己的如实告知义务。

不可小看任何的以往病史,如实告知病史并非一定会造保险拒绝,保险公司一般把该项疾病的保险责任去掉,而对投保人健康其他方面依然承担保险责任。

二、是生病或受伤后要到正规的医院治疗。

切勿拿自己的生命安全开玩笑,并出具医疗证明,保险公司才会予以理赔,否则很有可能因为投保人自己的不负责行为而遭到理赔,这样病没治好反而赔了夫人又折兵。

三、是避免重复保险。

因为保险公司理赔的金额不可能超过实际损失金额,因此,投保时要注意切勿投保价值超过实际价值,造成资金的浪费,若需要两家保险公司同时保险,则在一家公司赔付后,向另一家保险公司提供收据证明,索取对余下部分的赔偿。

四、一般保险公司在承保投保人健康保险的时候都会设立一个等待期,即投保人在等待期间内患病保险公司不予理赔。

投保人应要求保险公司在健康医疗险合同中,需要列明保险的等待期有多长,及等待期中哪些风险不予承保。一般还应该写清楚如果在等待期内发生事故,保险公司有权扣除手续费,退回保费,宣布合同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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