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生爱康保重大疾病保险有哪些保障?
1、重大疾病保险金
在合同有效期间内,且被保险人在等待期内经保险公司指定或认可的医院的专科医生确诊,并由保险公司确认初次罹患合同所定义的重大疾病 (无论一种或多种),保险公司按合同累计保险费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合同终止;如果合同有效,且被保险人在等待期后经保险公司指定或认可的医院的专科医生确诊,并由保险公司确认初次罹患合同所定义的重大疾病(无论一种或多种),保险公司按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合同终止。
2、身故保险金
在合同有效期内,如果被保险人在十八周岁后的首个保险单周年日之前身故,保险公司按合同累计保险费给付身故保险金,合同终止;在合同有效期内,如果被保险人在十八周岁后的首个保险单周年日及之后身故,保险公司按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合同终止。
以上身故保险金、重大疾病保险金保险责任各自独立,互不包含,被保险人发生保险事故的,保险公司将根据保险事故的性质仅按其中一项保险责任的约定承担保险责任。如果保险公司根据保险事故的性质给付其中任何一项保险金,则另一项保险金不再给付。
3、恶性肿瘤保险金
在保险有效期间内,且被保险人于等待期后经保险公司指定或认可的医院的专科医生确诊,并由保险公司确认初次罹患合同所定义的恶性肿瘤 (无论一种或多种),保险公司将额外按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的 50%给付恶性肿瘤保险金,合同终止。
4、豁免保险费
如果合同有效,且被保险人在等待期后经保险公司指定或认可的医院的专科医生确诊,并由保险公司确认初次罹患合同所定义的轻症疾病 (无论一种或多种),保险公司豁免自被保险人确诊罹患合同所定义的轻症疾病之日起的下一个保险单周年日及以后各期应交的保险费,合同继续有效。
除合同另有约定外,重大疾病保险金、恶性肿瘤保险金、豁免保险费责任等待期为自合同生效日或复效日(以较迟者为准)起九十天。如果被保险人在等待期内经保险公司指定或认可的医院的专科医生确诊,并由保险公司确认初次罹患合同所定义的轻症疾病,保险公司不承担保险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