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国寿附加康宁两全保险2019版什么时候保障期满?
国寿附加康宁两全保险2019版面向出生满28天到60周岁的人群承保,凡是满足这个年龄要求且身体健康者均可作为被保险人,由本人或对其具有保险利益的人作为投保人向保险公司投保该保险。满期年龄分为六十周岁、七十周岁和八十周岁这三种,投保人可根据自身需求灵活选择。
二、国寿附加康宁两全保险2019版的保险责任有哪些?
1.身故保险金:被保险人于该附加合同生效或最后复效之日起至年满十八周岁的年生效对应日前身故,该附加合同终止,保险公司按被保险人身故当时该附加合同所交保险费与该附加合同现金价值的较大值给付身故保险金;被保险人于年满十八周岁的年生效对应日起身故,该附加合同终止,保险公司按下列约定给付身故保险金:
被保险人于该附加合同生效或最后复效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内因疾病身故,保险公司按该附加合同所交保险费不计利息给付身故保险金;被保险人因前述以外情形身故,保险公司按下列约定给付身故保险金:
(1)被保险入于年满四十一周岁的年生效对应日前身故,保险公司按被保验人身故当时该附加合同所交保险费的160%与该附加合同现金价值的较大值给付身故保险金;
(2)被保险入于年满四十一周岁的年生效对应日起至年满六十一周岁的年生效对应日前身故,保险公司按被保险人身故当时该附加合同所交保险费的140%与该附加合同现金价值的较大值给付身故保险金;
(3)被保险入于年满六十一周岁的年生效对应日起身故,保险公司按被保验人身故当时该附加合同所交保险费的120%与该附加合同现金价值的较大值给付身故保金。
2.满期保险金:如果被保险人生存至保险期间届满且未发生主合同约定的重大疾病确诊或身体高度残疾,该附加合同终止,保险公司按主合同及该附加合同的所交保险费之和的110%给付满期保险金。
三、国寿附加康宁两全保险2019版中途能不能退保?
投保了国寿附加康宁两全保险2019版后,在犹豫期内基本是可以无损失退保的,但是过了犹豫期退保只能拿回保单的现金价值,可能会有一定的经济损失。退保如果是长期保费压力的原因,可以考虑降低保额且仍然有一定的保障;如果是短期保费压力的原因,可以考虑将年交保费改为月交或季交。
一、国寿附加康宁两全保险2019版什么时候保障期满?
国寿附加康宁两全保险2019版面向出生满28天到60周岁的人群承保,凡是满足这个年龄要求且身体健康者均可作为被保险人,由本人或对其具有保险利益的人作为投保人向保险公司投保该保险。满期年龄分为六十周岁、七十周岁和八十周岁这三种,投保人可根据自身需求灵活选择。
二、国寿附加康宁两全保险2019版的保险责任有哪些?
1.身故保险金:被保险人于该附加合同生效或最后复效之日起至年满十八周岁的年生效对应日前身故,该附加合同终止,保险公司按被保险人身故当时该附加合同所交保险费与该附加合同现金价值的较大值给付身故保险金;被保险人于年满十八周岁的年生效对应日起身故,该附加合同终止,保险公司按下列约定给付身故保险金:
被保险人于该附加合同生效或最后复效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内因疾病身故,保险公司按该附加合同所交保险费不计利息给付身故保险金;被保险人因前述以外情形身故,保险公司按下列约定给付身故保险金:
(1)被保险入于年满四十一周岁的年生效对应日前身故,保险公司按被保验人身故当时该附加合同所交保险费的160%与该附加合同现金价值的较大值给付身故保险金;
(2)被保险入于年满四十一周岁的年生效对应日起至年满六十一周岁的年生效对应日前身故,保险公司按被保险人身故当时该附加合同所交保险费的140%与该附加合同现金价值的较大值给付身故保险金;
(3)被保险入于年满六十一周岁的年生效对应日起身故,保险公司按被保验人身故当时该附加合同所交保险费的120%与该附加合同现金价值的较大值给付身故保金。
2.满期保险金:如果被保险人生存至保险期间届满且未发生主合同约定的重大疾病确诊或身体高度残疾,该附加合同终止,保险公司按主合同及该附加合同的所交保险费之和的110%给付满期保险金。
三、国寿附加康宁两全保险2019版中途能不能退保?
投保了国寿附加康宁两全保险2019版后,在犹豫期内基本是可以无损失退保的,但是过了犹豫期退保只能拿回保单的现金价值,可能会有一定的经济损失。退保如果是长期保费压力的原因,可以考虑降低保额且仍然有一定的保障;如果是短期保费压力的原因,可以考虑将年交保费改为月交或季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