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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星联合健康保险怎么样?"小保险公司"一定不好吗?

2021-07-12720次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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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星联合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由六家股东共同发起设立,2017年1月19日开业,注册地广东省广州市,专业提供健康保障及健康管理服务。那么复星联合健康保险到底怎么样呢?不知名的“小保险公司”一定不好吗?

一、复星联合健康保险怎么样?

 

复星联合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由上海复星产业投资有限公司、广东宜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宁波西子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重庆东银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上海丰实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迪安诊断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六家股东共同发起设立,成立于2017119注册地广东省广州市

 

复星联合健康保险是专业提供健康保障及健康管理服务立足广大消费者需求,开展各类医疗保险、疾病保险、失能收入损失保险、护理保险、意外保险业务,全力为客户提供优质的全生命周期产品,建立贴心的全流程服务体系。其目标是整合股东及其他资源,依托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等先进技术,为客户提供一站式健康服务综合解决方案,打造一流具有国际竞争能力的健康服务集团。

 

根据最新披露的数据,复星联合健康保险的偿付能力为158.32%,风险综合评级为B级,完全符合银保监会要求的: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不低于50%;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不低于100%;风险综合评级在B类及以上。

 

因此,我们可以知道,复星联合健康保险的自身实力和股东实力都是比较强劲的,偿付能力和抗风险能力也是非常充足的。

 

二、“小保险公司”一定不好吗?

 

其实,我们眼中的“小保险公司”,往往是从是否听说过、分支网点多不多的角度来说的。但实际上,任何一家出现在你视野里的“小保险公司”其实都不小,来路都不简单。

 

根据我国《保险法》规定,保险公司的成立需要具备以下几个条件:

 

第六十七条设立保险公司应当经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批准。

 

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审查保险公司的设立申请时,应当考虑保险业的发展和公平竞争的需要。

 

第六十八条设立保险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主要股东具有持续盈利能力,信誉良好最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净资产不低人民币二亿元

(二)有符合本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章程

(三)有符合本法规定的注册资本

(四)有具备任职专业知识和业务工作经验的黄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五)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和管理制度

(六)有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和与经营业务有关的其他设施

(七)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六十九条设立保险公司,其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二亿元。

 

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根据保险公司的业务范围、经营规模,可以调整其注册资本的最低

限额,但不得低于本条第一款规定的限额。

 

保险公司的注册资本必须为实缴货币资本。

 

简单来说,想要设立保险公司,不仅要有钱,还要有实力。

 

所以保险公司能成立经营,其实都不小。只是相对于老牌保险公司而言,它们的成立时间相对较短,或者宣传展业方式不同而知名度比较低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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