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友邦附加伴我安康重大疾病保险保障哪些重疾?什么情况豁免保费?

2021-06-01382次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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友邦附加伴我安康重大疾病保险是依《友邦伴我安康定期寿险》合同而订立,它保障了哪些重大疾病?什么情况才可以豁免保险费?

一、友邦附加伴我安康重大疾病保险保障哪些重疾?

 

它保障恶性肿瘤、急性心肌梗塞、脑中风后遗症、重大器官移植术或造血干细胞移植术、冠状动脉搭桥术、终末期肾病、多个肢体缺失、急性或亚急性重症肝炎、良性脑肿瘤、慢性肝功能衰竭失代偿期、脑炎后遗症或脑膜炎后遗症、深度昏迷、双耳失聪、双目失明、瘫痪、心脏瓣膜手术、严重阿尔兹海默病、严重脑损伤、严重帕金森病、严重III度烧伤、严重原发性肺动脉高压、严重运动神经元病、语言能力丧失、重型再生障碍性贫血、主动脉手术、多样性硬化、胰岛素依赖型糖尿病、严重急性坏死性胰腺炎、植物人、肌营养不良症、慢性呼吸功能衰竭、系统性红斑狼疮-III型或以上狼疮性肾炎等32种重大疾病。

 

如果被保人在等待期180天后首次发病,并被专科医生首次确诊患有以上32种重大疾病,保险公司将按本附加合同的基本保额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仅给付一次。

 

主合同的身故保险金和本附加合同的重大疾病保险金仅给付一项,并以较先发生者予以给付。

 

这时,申请人应及时通知保险公司,并向保险公司提交索赔申请书,提供以下资料和证明原件来申请重疾保险金:

 

1)保险合同(投保单正本的复印件或电子影印件与其原件具有同等效力);

 

2)被保险人的户籍证明、身份证件;

 

3)由医院出具的病历、必需的病理检验、血液检验及其他科学诊断报告以及由专科医生出具的诊断书、手术证明;

 

4)其他所能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有关的证明和资料。

 

二、友邦附加伴我安康重大疾病保险什么情况豁免保费?

 

在合同保障期间内,如果被保人在65周岁前全残并在全残持续期内,保险公司将豁免后续应交保费,本附加合同依然有效。

 

需要注意的是,这款附加险的保障期限为保至被保人88周岁,如果被保人在65周岁后发生全残,保险公司是不承担豁免保险费的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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