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横琴优康保终身重大疾病保险的基本信息的介绍
横琴优康保终身重大疾病保险是横琴人寿保险有限公司推出的一款终身型重大疾病保险产品,它可以为被保险人提供113种重疾、36种轻症保障,同时还有身故保障、疾病末期保障和保险费豁免的保障,综合来说是一款性价相当不错的保险产品。
它的投保年龄的要求是0—65周岁,投保人可以选择的缴费方式有10年、15年、20年或者30年交,可以在投保时自行选择。保险期限为终身,为被保险人提供终身的报障,等待期为90天。
二、横琴优康保终身重大疾病保险有哪些保险责任?
1、身故保险金
被保险人在年满 18 周岁前(含18周岁生日当天)身故,保险公司按合同已交保险费给付身故保险金,合同终止。被保险人在年满 18 周岁后身故,保险公司按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合同终止。
2、重大疾病保险金
被保险人初次发生并被医院的专科医生确诊首次患有合同约定的重大疾病(无论一项或多项),保险公司按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在合同保险期间内,如果被保险人多次确诊初次发生合同约定的重大疾病,对在相邻两次确诊初次发生的不同组别的重大疾病,当且仅当后次重大疾病确诊初次发生日期自前次重大疾病确诊初次发生日期已届满180 天,保险公司按合同基本保险金额对后次重大疾病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
如果保险公司已经给付过一次重大疾病保险金,则合同的现金价值自首次重大疾病确诊之日起降低为零,同时身故保险金的保险责任、疾病终末期保险金的保险责任与轻症疾病保险金的保险责任均终止,保险公司仅继续承担重大疾病保险金的保险责任。
3、疾病终末期保险金
被保险人初次被医院的专科医生确诊达到疾病终末期阶段,保险公司将要按照以下约定给付疾病终末期报现金:
(1)被保险人在年满18周岁之前(含18岁生日当天)达到疾病终末期阶段,保险公司将按照合同已交保险费给付疾病终末期报现金,此时合同终止;
(2)被保险人在年满18周岁之后达到疾病终末期阶段,保险公司将按照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给付疾病终末期保险金,合同效力终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