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什么是补充告知?
补充告知,就是大家买了一份保险,投保的时候没有如实告知,保单承保了,可是大家担心以后理赔有问题,又想告知了,那么就可以向保险公司进行补充告知。
补充告知属于保险保全的一个项目,投保人可就投保时问询的问题没有具体告知的或者告知不详的,告知有误差的内容进一步进行补充说明。而在补充告知后,原保险合同会重新审核。
二、保险怎么补充告知?
补充告知,其实本质上也是一次健康告知,是在投保后针对漏告、忘告的一些情况进行告知。
补充告知最简单的方法,就是拨打保险公司客服电话/直接到柜面办理。客服人员会登记你的保单并提交给核保部门,由核保部门审核、得出结论,对于难以确定的身体异常情况,可能会要求出具体检证明。
那么,保险补充告知需提供什么资料呢?
第一,我们需要准备好检查结果报告以及医生的确诊病历本,这样是有助于保险公司的核保人员尽快的通过审查的。
此外,如果是去柜台办理,身份证、保单需要带齐全,还有些保险公司可以在线上直接补充资料,按照系统提示的步骤完成即可。
补充告知的几种结果,无非是标准体承保、除外责任承保、加费承保、拒保这几种。
核保人员认为影响不大的病症,比如I级高血压,或者得肺炎住过一次院,可能仍然可以标准体继续承保。但对于情形比较严重的疾病,比如糖尿病,那可能就要拒保了。
三、保险补充告知后被拒保怎么办?
如果真的被拒保了,大家可以及时去寻找一些核保宽松的产品作为替代。
当然,有一点要提醒的是,如果保单生效还不满两年的,保险公司是可以解除合同的,但若保单已经生效满两年,那么保险公司就没办法要求退保了。这是因为,《保险法》第十六条规定:自合同成立之日起超过2年的,保险人不得解除合同;发生保险事故的,保险人应当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这个法条写的很清楚,即使存在不实告知,合同成立超过2年的,保险公司也无法解除合同。不过保险公司可能会做除外责任承保/加费承保。
如果大家不想除外承保或加费承保,也不要急于退保,可以先投保了其他产品并过完等待期后再进行退保,让自己的保障没有空窗期。
最后提醒大家,虽然《保险法》第十六条的不可抗辩条款是维护投保人权益的重要法条,但这一法条的成立是基于“最大诚信原则”这一基础的,大家不要因为有这样的2年不可抗辩期存在就故意骗保等,这样的结果一样会导致理赔时产生纠纷或直接拒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