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责条款:
定期寿险中是会有免责条款的,免责条款中的内容都是不在定期寿险理赔的范围之内的。
市面上的定期寿险产品常出现的免责条款有:
1.被保险人在合同生效两年内自杀。
2.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拒捕导致的。
3.投保人或者受益人故意伤害或者杀害被保险人。
4.被保险人酒驾、无证驾驶、或者驾驶无证机动车。
5.被保险人患有艾滋病或者是感染艾滋病毒。
6.战争。
7.核爆炸。
这些条款一共可以分为三种情况:
1.自我伤害:
就是故意犯罪、自杀、酒驾等。
比如说生前是因为抢劫被击毙的,那么即使之前购买过定期寿险,保险公司也是不会理赔的。
2.骗保:
与投保人或者是受益人串通骗保也是不会理赔的,就比如说夫妻为了巨额的保险金骗保,保险公司也是不会受理的。
3.外界不可控制因素:
比如说战争、核爆炸等这些不可控制的因素也是不在保险公司受理的范围之内的。
这些是定期寿险中常见的免责条款,但是具体的还是要看购买的定期寿险的合同约定。
告知书作假:
告知书主要是为了保险公司能够了解被保险人的身体状况、职业情况等。
其中经常会涉及的就是自己的过往病史、近两年的住院情况、职业的分类以及是否会有大额的债务等等。
在购买定期寿险的时候,常常会填写这类的告知书。
不过,如实告知是填写告知书的重要原则,如果有所隐瞒,或者对告知书进行造假的话。
保险公司是有权拒绝理赔甚至是解除保险合同的。
其他情况:
1.等待期内身故:
如果是因为非意外的原因在等待期内身故的话,保险公司只会退回相应的保费,不会承担理赔的责任。
2.超出保障期限:
如果是已经超出了合同的保障期限再出险的话,保险公司也是不会赔偿的。
关于期限,还有合同规定的理赔期限,在被保险人身故的一定的时间内,要向保险公司提供相应的理赔材料,如果在这段时间内没有及时提交,错过理赔期限的话,保险公司也是不会赔偿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