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监会核准齐少军担任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董事

2012-02-231次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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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少军担任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董事。

保监发改〔2009〕1178号

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项怀诚等3名董事任职资格核准的请示》(人保集团发〔2009〕217号)收悉。经审核,批复如下:

项怀诚、蔡卫国符合《保险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和《保险公司独立董事管理暂行办法》的要求,核准其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齐少军符合《保险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的要求,核准其董事的任职资格。

请你公司按照《保险公司独立董事管理暂行办法》第八条的规定,协助独立董事在指定媒体上就其独立性发表声明,并将声明报我会备案。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二○○九年十一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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