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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大“管住后端”的力度

2017-06-160次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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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险改革倒逼险企竞争加剧 避锋芒或成中小财险出路

保监会近日决定下调商业车险费率浮动系数下限,这是在商业车险费率改革试点启动两年后,改革迈出的新一步。

对大部分车主而言,保费负担将进一步减轻。对保险公司而言,车险定价自主权再次扩大,让其拥有更多的市场竞争手段的同时,也对产品开发和客户服务能力提出了更高要求。

前期改革成效显著

2015年6月,商业车险费率改革在全国范围内试点实施,改革以保护消费者利益为出发点,意在稳步建立市场化的商业车险条款费率形成机制。

两年来,改革取得阶段性成效,通过扩大保险责任范围,以及完善商业车险定价方式,让保费与风险对接,解决了“高保低赔”问题,显著提高了消费者获得感。

保监会发布的数据显示,2016年,商业车险车均保费较改革前下降5.3%。车险产品“性价比”提高,吸引了更多消费者投保。2016年商业车险投保率为77%,同比提升4个百分点;商业三责险平均责任限额达56万元,较改革前提升17%。

此外,车险保费收入稳步增长,承保利润稳中有升。数据显示,2016年全国车险保费收入为6834.55亿元,同比增加10.25%;商业车险实现承保利润95.04亿元,同比增加11.35%。

如果说前一阶段的商业车险改革主要着眼于条款优化和完善定价方式,那么本次深化改革则主要侧重扩大保费浮动范围。

记者了解到,在其他条件相同的情况下,自主核保系数和自主渠道系数越高,商业车险保费价格越高。目前,除深圳地区外,全国范围内自主核保、自主渠道系数浮动区间均为0.85至1.15,此次改革将进一步扩大两个系数的下浮空间,不同地区的系数浮动空间有所区别。比如,大部分地区自主渠道系数的浮动下限将从0.85下调到0.75,深圳地区这一系数则是从0.75下调到0.7。

系数下调意味着折扣下限进一步放宽。对大部分车主来说,车险产品价格将更优惠,尤其是拥有良好驾驶习惯和安全记录的车主,其缴纳的保费优惠力度更大。记者了解到,前一阶段改革试点工作完成后,大部分地区低风险车主享受商业车险最低折扣率已由改革前的0.7下调到0.4335。而本阶段改革实施后,根据内部测算,最低折扣率将由0.4335下调至0.3825。部分地区连续三年不出险的车主在一家经营稳健的保险公司投保,保费可能下浮20%左右。

此次改革深化后,商业车险的社会管理功能还将进一步增强。驾驶习惯良好的车主获得更多优惠的同时,一些具有不良驾驶习惯的高风险车主则要面临保费上浮的风险。由于车险费率“奖优罚劣”的力度更大,将促使车主提高安全驾驶意识,在降低行业赔付成本的同时,提升道路交通安全水平。

专家表示,车主想获得更大的保费折扣,要控制一年内出险的次数。以往,一年内出险次数不超过2次,对次年保费影响不是很大,而改革后出险一次,次年将取消车险折扣,出险两次保费上浮25%,养成良好的驾驶习惯至关重要。

“放管结合”遏制不正当竞争

在放开车险价格形成机制的同时,为遏制“价格战”等不正当竞争,保监会还将重拳整治市场乱象。

近年来,部分保险公司为抢占车险市场份额,在销售端用高额手续费、高额赠送等方式换取保费增长,价格竞争导致车险综合费用率居高难下,而且看似实惠的价格背后是拖赔、惜赔等服务打折,不仅影响车险市场运行效率,也会损害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为引导车险市场规范发展,保监会近日下发《关于整治机动车辆保险市场乱象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将重点打击车险市场套取费用、输送不正当利益等违法违规行为。

根据征求意见稿,财险公司不得盲目拼规模、抢份额;不得脱离公司发展基础和市场承受能力,向分支机构下达不切实际的保费增长任务;不得偏离精算定价基础,以低于成本的价格销售车险产品,开展不正当竞争;不得以直接业务虚挂中介业务等方式套取手续费;不得以虚列“会议费”“宣传费”“广告费”“职工绩效工资”“理赔费用”等方式套取费用。

此外,保监会还将加强保险公司车险综合成本率、综合费用率、未决赔款准备金提转差率等指标的回溯分析,打击市场违规套费等各种违法违规问题。

记者了解到,为防范商业车险定价风险和经营风险,保监会要求财险公司建立常态化的商业车险条款费率回溯和修订机制。产品获批使用后,如保险公司车险综合成本率、综合费用率、未决赔款准备金提转差率等指标的实际发生值与报送申请材料时的精算预期值发生重大偏离,财产保险公司应主动对费率方案进行修订并重新报送保监会审批。

“深化车险费率改革体现了‘放开前端、管住后端’的监管思路。”东京海上日动火灾保险(中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沙银华认为,定价自主权扩大后,车险产品优惠力度加大,将提升车险市场的活跃度,给消费者更多选择;而通过加强费用成本管控等措施,车险改革倒逼险企竞争加剧 避锋芒或成中小财险出路,能有效遏制车险市场的不当竞争。

市场进一步成熟

对保险公司而言,此次改革可能更像是一把“双刃剑”。改革后,保险公司将获得更大的车险费率厘定自主权。但也有业内人士对此表示担忧,认为此次改革将降低车险保费增速,还可能加剧保险公司之间的市场竞争,尤其给中小财险公司带来更严峻的竞争压力。

某财险公司车险部门相关负责人认为,保险公司将面临车险业务经营压力增加、行业盈利更难的问题,整个行业的车险保费增速也会减缓。

记者从保监会了解到,此轮深化改革之前,保监会对可能造成的市场影响做了测算,认为改革后行业整体可接受度没有问题。事实上,自商业车险改革启动后,商业车险产品的吸引率增加、投保率上升,对保险公司来说,这将在一定程度上抵消车均保费下降带来的影响。

“深化改革后,预计综合赔付率小幅上升,综合费用率小幅下降。结果还需进一步观察,但是公司经营、行业发展应该可以保持稳定。”保监会财险部主任刘峰表示。

对于改革深化后给保险公司带来的影响,还有观点认为,改革后,大型保险公司通过品牌溢价和规模效应,将进一步提高市场份额,而相比大型财险公司,中小财险公司业务规模较小,难以摊薄经营费用等成本支出,加上服务网点不如大公司多,在定价和服务方面均处于劣势。

对于这一观点,刘峰认为,中小险企经营困难的现象在过去、现在、将来都将存在,新进入市场的险企若想获得发展空间必须付出努力。事实上,近两年大公司车险业务经营比较困难的现象也是存在的,中小险企也有在区域市场发展很快的代表。

专业人士认为,为在竞争中脱颖而出,保险公司需改变过于注重业务规模扩张的粗放经营思路,加强车险业务的精细化管理,提高车险产品和服务质量,增强创新能力。

在刘峰看来,中小险企的出路是“避其锋芒”,选择大公司关注度不够、发展能力水平不强的领域发展,同时建议中小险企抓紧提升自身风险识别和定价能力、内部管控能力、客户满意度等。

华安财险总裁童清认为,面对商业车险改革继续深化的机遇和挑战,保险公司要增强产品定价能力,提升差异化经营管理能力,切实做好客户服务,并不断提升创新发展能力,不断优化经营模式和思路,从而逐步提高车险经营和盈利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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