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先生为自己的爱犬投保了动物饲养责任保险,但当他的爱犬咬了人,保险公司却拒绝全额理赔。李先生将保险公司告到法院,要求对方支付保险赔偿金。
原告李先生起诉称,2010年,他为自己饲养的狗向保险公司投保了动物饲养责任保险。2010年7月,李先生的狗将他人咬伤。伤者到医院接受治疗,他作为狗主人支付了医疗费一万余元。他要求保险公司对医疗费进行理赔,但保险公司拒绝全部赔偿。被告保险公司认为,依据医保标准和国产疫苗价格,核定本案应予以赔付的金额为7000多元,该公司同意赔付核定的费用,其余费用不属于理赔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