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我买的全险才花了5400元,今年只买车损、第三者责任和不计免赔就用了6000多元。”一开始,标致车主李女士对车险这笔“糊涂账”很是不解。后来,续交保费时,经安捷4S店内的保险工作人员解释,方知由于前一年自己的车出险次数达到6次,因此今年的保费不仅不能打折,相反还要上浮30%。“早知如此,一些小擦挂我就不会选择在4S店报保险,随便找个汽修店就解决了。这样算来,我买的保险根本就没有起到赔付作用,修车最终还是相当于自己掏的钱。”李女士责怪保险工作人员没有提前告知这一规定,让自己花了冤枉钱。
随后,记者联系了保险公司,对方告知,保险公司确有商业险出险6次上浮30%这一规定,且在计算下一年保费时,只以出险次数为依据,不会参考赔付金额。随后,记者又联系省保险行业协会后得知,车险上浮利率这个规定由来已久,各保险公司都是按照保监会的相关规定执行,不需要提前告知消费者。
记者了解到,保险公司是根据保监会2007年4月1日开始实施的《新车险》中的条款来对车辆保险费率进行规定的。根据该规定,车辆出险越少,得到的优惠越多。这个出险是指保险公司发生车辆赔款的次数,如果是多方事故,而本车无责任的,则不算是出险。按此规定,无论事故大小,只要保险公司进行了赔款,都算“一次事故”。新规规定,上年没有发生车险赔款的,续保时可打9折;连续2年无赔款,可打8折;连续3年及以上无赔款,可打折。反之,如果上年发生5次及5次以上赔款,保费则要上浮3成;上年发生4次赔款,上浮2成;上年发生3次赔款,上浮1成;新保或上年发生3次以下赔款则维持基本费率。
对于保费上浮这一规定,记者随机采访了一些车主,大部分人表示,“不知道有此规定,保险工作人员也没告知,要等到第二年买时才知道”。同时,一些车主也对上浮政策提出了质疑,“保险公司如果要考虑车主出险次数,就更应考虑车险之后的理赔金额,否则对一些车主来说太不公平。比如我虽然报了5次险,但每次只赔付了二三百元,而一些人虽然只报险2次,但每次赔付都在2000元以上,第二年却只有我买保险要上浮。”车主张女士认为,这一政策不合理,有必要进行修改。
对于车险上浮政策,车主们也想到一些办法来应对,如只报大险,小险自己解决或干脆不买商业险。下月就要续保的小乐告诉记者,她今年只理赔了两次,一次1400元,还有一次2200元。第三次已通知保险公司的理赔人员查勘,估价400元,后来听说报险3次以上来年续保就不能打折,又打电话把报险撤销了。“小刮蹭不影响开车,先忍忍,到时候保费不打折,就相当于自己出钱修车。”而一些老车主在吃懂政策后则直接放弃了商业险,只购买交强险。一位只购买了交强险的车主朱先生告诉记者,如今像他这种“裸奔车”越来越多,“花了几千元买保险,每次报个几百元的险,超过了3次第二年还要上浮,这也太没性价比了。其实平常都是小修而已,根本花不了这么多钱,所以决定不买商业险,除了交强险最多就加个三者险,剩下的钱我留着自己修车,还省得每次找保险公司麻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