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车险条款费率改革力求多赢

2011-10-200次浏览
小新客服
问:商业车险条款费率改革的行业示范条款有哪些 答:机动车综合商业保险条款 摩托车、拖拉机综合商业保险条款 特种车综合商业保险条款 机动车单程提车保险条款 共4种<br />问:商业车险条款费率改革后,买商业险肯定便宜了吗 答:不一定,改革后是出险少或不出险保费优惠大,出险多保费上涨也多,所以要看实际情况了<br />问:商业车险改革后,新的费率调整系数不适用于以下 哪... 答:针对没出险的客户保费更低 保障更加全面 但是对出险3次的保费更高<br />

近日,保监会发布了《关于加强机动车辆商业保险条款费率管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通知》)。由于此次改革是从管理制度到条款费率的一项全面改革,必将对车险业甚至整个产险业带来较大影响。而从来看,《通知》的目的,就是力求能够实现多赢。
》》》车险直通车,私家车商业险多省15%!

有关专家指出,对于社会关注的一些商业车险方面的热点问题,《通知》都提出了具体的解决措施。比如在条款中增加保险责任,减少免赔率,不再按责赔付,实行代位求偿,增加理赔服务,以及促使保险公司提供更多质优价廉的保险产品等,目的都是为了更好地保护广大投保人、被保险人的权益,提升行业的整体形象。

同时,此次改革必将促进保险公司加强车险经营的内控制度建设,提高产品开发水平和科学定价能力。一方面,只有内控健全的保险公司才有独立开发的条件;另一方面,改革后的车险市场竞争将更加激烈,倒逼保险公司不断加强内控,查找跑冒滴漏,向管理要效益,从而促进保险公司提高数据的集中度和真实性。

《通知》明确了监管部门、市场主体和行业协会的角色定位,即保险公司拟订商业车险条款,行业协会制定示范条款供保险公司参考,由监管部门进行审批。这不仅是对以往保险监管的方式改进,也有助于减少监管风险,提高监管的科学性和针对性,将为完善商业车险条款费率监管制度,逐步形成有管理的市场化的商业车险条款费率形成机制,奠定坚实的基础。

当然,任何一项制度改革都会形成新的挑战和考验,此次商业车险制度改革也不例外。一方面,对于整个行业来说,下一步保险条款的修订和配套制度的制定、数据的积累和测算、核心业务系统的修改完善以及人员的培训等,都还需要做大量艰苦细致的工作。

另一方面,也应当看到,此次改革将给保险公司的经营管理和盈利状况带来较大影响,对车险业甚至整个产险业产生较大挑战。比如,按照《通知》的有关要求,必然会在一定程度上导致保险公司赔付率的提高和经营成本的增加。同时,对于一些保险公司来说,在规模业绩的考核压力下会不会重走“价格战”的老路,将是一个很大的疑问。

对此,有关专家认为,改革后各家保险公司将不再实行整齐划一的费率水平,而是在行业纯损失率的基础上根据自身经营情况确定费率,预计在实际的市场竞争中,行业整体费率水平可能会出现一定程度的下降,个别公司可能会出现亏损,甚至在改革初期,全行业会出现一定程度的承保亏损。但由于是让利给投保人,为投保人提供质优价廉的保险服务,将有助于改善行业的整体形象,遏制违规行为的操作空间,预计2-3年后,整个行业将进入到一个新的平稳健康发展期。

同时,由于此次改革是有管理的市场化改革,对于各家保险公司的自定费率,监管部门将根据综合成本率和偿付能力水平进行挂钩式动态监管。而且此次改革将采用循序渐进的推进方式,也是为了防止2003年-2005年车险恶性竞争情况重现。如果满足自定条款条件的保险公司采用价格战的手段,将很难保证综合成本率或偿付能力继续符合监管的要求,监管部门由此将会启动“叫停”机制。

应当说,自从2008年监管部门“70号文”出台以来,整个市场行为日益规范,车险行业也实现了难得的整体盈利,这不仅让各家保险公司尝到了市场规范的甜头,也为此次改革打下了基础。如果在今后的改革中,有的保险公司“好了伤疤忘了疼”,那就太不明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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