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红保险是指保险公司根据分红保险业务的实际经营状况,决定红利分配的人寿保险。
红利来源:死差益、利差益和费差益。根据保监会要求,保险公司每一会计年度向分红保险合同持有人实际分配盈余的比例不低于当年可分配盈余的70%。
红利结算:红利结算按照法定会计年度进行,从每年的1月1日到12月31日,分红账户经由专业的审计公司审核。
红利结算后,在第二年的4月1日前,保险公司需要根据上一年的红利结算情况制定红利分配方案,并上报保监会审批、备案。
红利公布日:公司上一年度的分红方案经保监会批准后向客户宣布分红的日期(保监会通常会在3-5个月内批复)。
保单分红日:每一张分红保单满足公司规定的分红条件并获得分红的日期。
保险公司的分红有现金红利和增值红利、教育金红利和养老金红利。现金红利指直接以现金的形式将盈余分配给保险合同持有人,增值红利指保险公司将每年分配的红利累积于保险公司,并在合同满期时与保险金额一同给付或按照合同约定给付。保险公司稳健经营很重要,不能凭一次分红的高低来判断分红的好坏,要看持续、稳定。
派息:主要是分派现金红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