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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侄女买保险 被告知多年没交保费已作废

2014-08-201次浏览
小新客服
问:给小孩在的保险二年没有交保费还能理赔吗?已以外... 答:首先看看拟交了多少年!其次孩子的不幸遭遇在缴费期间的那一年,再有疑问请致电你的投保公司<br />问:人寿保险三年没交回不会作废 答:我们的复效期是二年,三年没交就永久失效<br />问:保险交到一半投保人坐牢了,家属忘记续缴保费怎么... 答:请打该保险公司客服电话咨询。<br />

  家住国际海洋城涛雒镇的庄先生,在2001年给侄女买了一份太平洋保险主险交费年限为20年,附加险为5年,每年都是保险公司上门收取费用。收了5年后,保险公司工作人员说交费年限已完成,不用再交。但前一段时间庄先生前去查询时,却得知主险因为多年没交保费已作废。

  给侄女买的保险

  被告知多年未投保

  16日上午10点,记者见到了庄先生的女婿郑先生。郑先生告诉记者,在2001年,岳父听别人介绍,给当时正上小学的侄女购买了一份主险为长安泰康(B)附加婚嫁险金的保单。主险每年的保费为134元,交费年限为20年,附加险每年保费为1384元。每年都会有工作人员前去收取保费。直到2006年,保险公司的工作人员来收取了最后一次费用后,告知他们保费已经交齐,不用再交纳了。这份保单也一直在庄先生手里。

  由于庄先生在保险公司还购买了其它险种,去年有险种到期后,他的女婿郑先生到保险公司帮忙代为领取收益金。在保险公司他被告知,当年庄先生给侄女购买的保险主险由于多年未交费已经作废,只能退保。附加险费用交齐了,届时可以按时领取收益金。“当时一直是他们来收费,后来说不用交了,我们才停止交费的,怎么会作废了呢?”郑先生说。

  记者从郑先生提供的保单上看到,主险的保险金额为一万元,附加险保险金额为八千元,领取日期为2014年4月12日。

  保险公司称都有责任

  可以退主险保费

  随后记者咨询了中国太平洋保险公司日照中心支公司,当时负责给庄先生收款的张女士告诉记者,庄先生除了他侄女的保险外,还一直购买着其他保险,钱也一直是张女士收的。为给庄先生提供方便,除了庄先生自己的保险外,张女士也一直帮忙代收着庄先生侄女保单的费用。

  “因为保单上不是庄先生的名字,正常来说是不能代交的,因为我们比较熟悉,所以我才帮忙代收着。”张女士说。“当收取到第五年后,庄先生自己的保单的费用已经交全,所以我就没再去找庄先生收取他侄女保单的费用。”

  该公司服务营销部经理黄毅告诉记者,这件事他们也有责任,“责任是双方的,客户有义务自己去交保费。”黄毅说。同时黄毅告诉记者,他们已经给郑先生解决方案了,对于已经交够时间的附加险,明年到期以后,可以正常领取收益金,而对于已经脱险的主险,保险公司可以把之前所交的费用退还给他们,“正常来说我们保费是不能退的,我们也考虑到实际情况后决定退给他们。”黄毅说。

  投保人不接受退保费

  本报将继续关注

  对于解决方案,郑先生表示难以接受,“我们不是为了退那几百块钱才投保的。为什么当时告诉我们不用交了,甚至超期也没人通知我们?”郑先生说。

  记者了解到,依据《保险法》第三十六条的规定,保险合同效力中止后,保险公司负有及时向投保人进行书面催告的义务,以便投保人在三十日内支付当期保险费。根据《保险法》第三十条和《合同法》第六十条的规定,保险公司未履行书面催交义务,导致保险合同效力中止,应承担过错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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