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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保险新规定

2015-09-170次浏览
小新客服
问:五一车辆保险新规定 答:保费上调,出险两次上浮25%,3次的上浮50%,4次的上浮75%,5次的保费翻倍,上年不出险的0.85,2年不出险0.6,3年的0.6<br />问:2015车险新规什么时候实施 答:具体方面实施时间不一样<br />问:车险费改新政策2015 答:黑龙江、山东、青岛、广西、重庆、陕西六地区进行商车改革,总的来说就是 出险越多第二年保费越贵,连续多年未出险,保费很便宜。<br />

  同价格的车维修费不同保险费不同

  这个涉及到汽车零整比的问题,首先了解一下什么是汽车零整比,零整比指的是汽车零配件与整车销售价格的比值,假如一辆汽车的新车价为20万元,但是单独购买全车零配件要花40万元,那么其零整比就是2:1,也就是200%,这个数值越大,预味着其零配件定价越贵。如果新政实施后,零整比将成为车险费率定价的基础,和原先的新车购置价为参考不一样了。

  机无责也可先行获赔

  现在车主购买了车损险,保险公司通常只在车主在事故中负有责任的情况下,才对车辆的损失进行赔偿,车主无责任时则不赔偿。这就是所谓的“无责不赔”。

  而按照《通知》,因第三者对被保险机动车的损害而造成保险事故的,保险公司自向车主赔偿保险金之日起,在赔偿金额范围内代位行使车主对第三者请求赔偿的权利。保险公司不得通过放弃代位求偿权的方式拒绝履行保险责任。

  这样,以后豪车车主购买了新车损险产品,一旦豪车被撞,而对方又无力赔偿时,豪车车主就有望先从保险公司获得维修费用,再由保险公司向肇事方追偿。

  

  动车按实价投保

  按照现行的车险条款,旧车车主在购买车损险确定保险金额时,如果按照车辆折旧后的实际价值投保,一旦发生部分损失,保险公司要按照保险金额与投保时的新车购置价比例计算赔偿,即车主无法获得足额的维修费用。但即使旧车车主选择按照新车购置价投保,一旦车辆全损,也只能按照出险时车辆的实际价值获得赔偿。

  而按照《通知》,保险公司和车主应当按照市场公允价值协商确定被保险机动车的实际价值,并协商约定保险金额。中保协在去年10月发布的《机动车辆保险示范条款(征求意见稿)》中更规定,车损险的保险金额按投保时保险机动车的实际价值确定;保险机动车发生全部损失,保险人按保险金额进行赔偿;保险机动车发生部分损失,保险人按实际修复费用在保险金额内计算赔偿。

  这样,“高保低赔”的问题就有望在新车险中得到解决。但业内人士也表示,由于新车损险的保险责任有所扩大,相应费率也可能进行调整。

  罚单交得多车险就越贵

  其实这个是国际惯例,中国现在才刚刚开始施行,现在保险公司的车险报价系统中车辆常见的选项外,还多了一个交通违法次数的选项,只是目前还没有正式施行。

  

  强调提示说明义务

  一些车主反映,保险公司销售人员在推销车险产品时,大多会在保费折扣优惠方面“多说几句”,而对于免责条款则说得很少或者根本不提。有的保险公司虽然会将车险条款提供给车主,但由于条款描述通常比较专业,车主看过也常常是“一知半解”。

  索赔材料有所简化

  车辆出险后,车主都会希望尽快拿到赔款,而收集齐全保险公司需要的索赔材料,让不少车主都感觉头疼。

  《通知》规定,商业车险条款不得要求车主提供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无关的证明和资料。而中保协征求意见的《示范条款》已对商业车险的索赔资料进行了简化,例如不再要求车损险索赔提供营运许可证或道路运输许可证复印件,不再要求盗抢险索赔提供驾驶证复印件、行驶证正副本、全套原车钥匙等资料。这种简化有利于车主更快捷地办理索赔手续,提升车险理赔效率。

  

  设置适当免赔额度

  《通知》要求商业车险条款设置适当的免赔额和免赔率,应当依照防范道德风险、节约社会资源、促进被保险人防灾减损的目的,遵循条款清晰明确、风险共担比例公平合理、不损害被保险人合法权益的原则。

  保险业人士分析说,免赔额和免赔率的设定体现了“风险共担”原则,即车主即使投保了车险,在出险时,也要自行承担一部分损失。这样,由于事关自身利益,车主在投保后,也会注意安全行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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