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人们的保险意识越来越强,投保寿险的人越来越多,早投保的人,现在有的人已经领取了保险金;有的准备领取。但有些人怕领取保险金很麻烦;也有些人怕领不到保险金;甚至,有人认为保险营销员离开保险公司,保险金找谁领取?领取保险金究竟难不难呢? “生存給付”是保险公司根据有效的保单投保人投保时约定的时间、条件給付被保人生存保险金,一般申领生存保险金应具备资料: 一、有效的人寿保单; 二、被保人的户籍、身份证明; 三、生存受益身份证明; 四、要求被保人(生存受益人)亲自领取,如果不是亲自领取,必须证得保险公司同意,并由生存受益人或其法定监护人的授权委托证明书。 特别要注意的是: 一、被保人生存至约定领取年龄周岁日后的第一个保单周年日是保险金领取日; 二、到期生存保险金如果暂不领取。可累在下期领取,但不计利息; 三、提交最后一期的保费收据(如果收据遗失应先在保险公司补办)。有可能导致未能及时领以的原因: 一、提供給保险公司的资料不全; 二、出险时沒有及时报案,影响勘查与责任的认定; 三、未能及时举证; 四、如果是涉及伤残的,须在出险后180天后方作伤残鉴定; 五、有关单位出具可能影响案件理结的证明或鉴定; 六、性质不明确,需时间核實的; 七、出险如果在宽限期内尚未缴效续期保费,必须补效保费方可办理理赔。 基上以上理由与種種原因说明了一个问题,无论是生存給付,还是出险理赔,要得到保险公司及时給付、理赔。很多因素是在保户的一方决定的,保户如果能及时向保险公司提供所需的资料,并协助与配合,給付或理赔是很快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