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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险费率不再一刀切 定价权“下放”保险公司

2012-05-291次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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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保监会发布的征求意见稿提出,保险公司可以根据公司自有数据拟订商业车险条款和费率。同时,新规在车损险定价、免责条款等方面作了修订,并允许一些符合条件的财险公司独立开发商业车险条款和费率,如果实施将更好地保障车主利益。

车险费率市场化箭在弦上,改革一触即发。

业内多位人士指出,新的政策对完善国内车险有积极作用,同时,车主将享受更多实惠。

保险公司将有定价权

据了解,现行机动车商业保险行业基本条款,是2007年由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制定的,分为A、B、C三款,人保、平安和太保成了这三种条款的典型代表。

“这种费率制定方式使得保险公司的车险价格趋于一致。” 竹叶山汽车市场负责人称,新规规定保险公司可以在一定范围内自主确定附加费用率,同时允许符合条件的保险公司自行确定条款费率。也就是说,部分资质较优的保险公司有了独立定价权。

此次,保监会发布“通知”称,符合条件的保险公司可以根据公司自有数据拟订商业车险条款和费率。其条件为:经营商业车险业务3个完整会计年度以上;连续三年综合成本率低于100%,且偿付能力充足率高于150%;上年度承保数达30万辆以上,以及其他条件。

“不计免赔”有望打破

“新规中最大的亮点就是""高保低赔""、""不计免赔""等备受争议的条款有望获得规范。”业内人士告诉记者。

该人士反映,目前,部分车险公司以500元或300元为“横杠”,将车主出险率与来年车险优惠幅度挂钩。仅这一项就迫使车主“吃哑巴亏”,如车险理赔正好超出此“横杠”几十元,车主不得不丢掉蝇头小利,确保来年从优惠的车险中“捞回来”。

实际上,车险费率改革在全国已有先行试点,深圳、北京等不少地区已启动车险费率浮动试点工作。其中深圳车险与交通违章挂钩,但由于涉及多个部门及车险信息平台的升级,工作细节较为复杂,具体实施尚无时间表。

车险费率市场化,最终受益方将是消费者。有市场人士认为,一旦保险公司自定商业车险费率,市场上或将出现更多优惠的车险产品。

一车险负责人士称,一旦“条款”正式出台,如此前的附加险包括“教练车特约”、“租车人车失踪”等纳入主险,车主可能获赔。

不过,新规对豪华车和低档车投保难的问题依旧得不到解决。据了解,目前某些豪华车的保费竟逼近车价的3%,投保还需保险公司“特批”。

也有部分车主担心车险费率市场化后,一些大型保险公司会借此达成“价格默契”,车险费用不降反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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