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11月,市民陈先生买了一辆轿车,并为爱车加装了尾翼。12月初,陈先生准备开车带家人兜风,谁知倒车时不小心撞上了小区内的树桩,新加装的尾翼被刮了几条深深的痕迹。想到自己买了车损险,陈先生立即拨打了保险公司报案电话。可是保险公司了解情况后,对陈先生的加装设备损坏拒赔。陈先生感到十分疑惑:加装的尾翼属于车身一部分,为何保险公司拒赔?
近年来,很多车主为了美观和享受,为自己的爱车加装音响、冰箱、尾翼、行李架等设备,可一旦撞车造成损失,保险公司并不会对这些新增加的设备赔偿。商众车险的理赔专家表示,虽然很多车主都购买了车损险,但这仅仅是对原厂配件进行保险,至于车主对车身进行改装后增设的设备,保险公司是不负责理赔的。如有的客户自行安装的大包围就是另外增设的,不属于汽车原厂件,不在保险责任范围内,保险公司都会拒赔。
另外,如果车辆改装过度,或不符合国家标准,或未通过年检,又没有事先通知保险公司,出了事故同样不能得到赔偿。对使用性质擅自变更的车辆事故,保险公司也会拒绝给予理赔。如汽车的发动机更换后,需要车主及时向保险公司提供新发动机号,否则出现事故,很难得到应有的赔偿。因此,保险专家提醒广大改装车主,如果您的爱车“动过手术”,就一定要为车险也动一次“手术”,车主可以选择购买“新增加设备损失险”,从而增加对汽车的保障。
根据《保险法》和“车辆损失保险”、“机动车第三者责任保险”保险条款的规定,“被保险人及其驾驶员应当做好保险车辆的维护、保养工作,并按规定检验合格;保险车辆装载必须符合《道路交通管理条例》中有关机动车辆装载的规定,使其保持安全行驶技术状态”,否则,保险公司可以拒绝赔偿。车损险条款也明确规定:“投保人在保险期间内,保险车辆改装、加装等,导致保险车辆危险程度增加的,应当及时书面通知保险人。否则,因保险车辆危险程度增加而发生的保险事故,保险人不承担赔偿责任”。保险公司之所以没有依照保险合同承担保险责任,是因为朱某在保险合同期间擅自对保险车辆进行了改装,更换了发动机及车架,并因此导致了保险车辆危险程度的增加。依照保险合同约定,保险公司不应承担保险责任。
一般情况接到车主的改装通知后,保险公司对风险进行评估,然后作出解除合同或者增加保险费的决定。如果保险公司认为车辆改装后风险过大,可以解除保险合同,同时应当将已收取的保险费按照合同约定扣除自保险责任开始之日起至合同解除之日止应收取的部分后,退还给投保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