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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价劳斯莱斯的修复费 保险公司只赔159万元

2013-07-047次浏览
小新客服
近来,有一则车险理赔案件,一辆劳斯莱斯与一辆标致307相撞,应该赔付两百多万元的车辆修复费,保险公司拒绝赔偿,最后因为赔偿不妥,而上至法院解决。最终法院判处保险公司赔款159万余元,其他的就原告自己承担。为什么会这样呢?

去年4月5日,金丽温高速金华段上,一辆行驶在超车道上的标致307轿车突然往右打方向盘,此时右侧车道上一辆劳斯莱斯急速驶来。剧烈撞击后,标致车翻了好几个跟头,“飞”到路边……事后,劳斯莱斯车主将自己的保险公司告上法院,索赔273万元。昨天,记者从鹿城法院获悉,该案已于上周宣判,法院判决劳斯莱斯投保的保险公司赔偿劳斯莱斯损失159万余元。

劳斯莱斯标致车撞出天价维修费

去年4月5日,李某驾驶金先生的劳斯莱斯轿车上了金丽温高速,在接近金华东出口的岔道处,与来自金华的方先生驾驶的标致307发生追尾碰撞,标致307还撞上分流岛的防撞设施发生翻车。

交警部门认定:方先生因驾驶机动车变更车道时影响右侧车道内行驶的机动车,李某因超速50%,且遇情况未及时采取有效措施,两方负事故同等责任。

事故发生后,金先生立即向保险公司报案,上海劳斯莱斯汽车维修中心估算维修价为273万多元。相较而言,标致车的4万多元车损,几乎可以忽略不计。

此前,从事数码维修的方先生说,自己与妻子收入加一起,一个月最多拿8000元。标致车也是弟弟的。扣去应由劳斯莱斯方承担的一半损失后,他投保的保险公司或可支付的第三方责任险与交强险共50.2万元,剩下的钱需要他自掏腰包,不吃不喝也赔不起。

保险公司也告知金先生,由于该起事故系同等责任,保险公司只承担一半的维修费,驾驶标致307的方先生必须赔偿一半损失,即136.5万人民币。保险公司遂以方先生未在事故定损单上签字为由,拒不出具定损单。

金先生遂诉至法院,索赔273万余元。经鉴定,劳斯莱斯车辆修复价格为180万余元。

最终判决为何是159万元?

去年10月26日,金先生将“受伤”的劳斯莱斯转卖给了案外人。但法官认为,金先生把劳斯莱斯卖给他人,并不影响金先生向保险公司主张诉讼权利。

法院经过审理后,一审判决保险公司赔偿金先生159万余元。这个金额是怎么得出的呢?

法官解释,金先生和保险公司在订立保险合同时,约定的车辆损失险的保险金额为3987900元,这个限额应视为双方约定的保险标的的保险金额。

金先生购买劳斯莱斯花费490万元,但被保险车辆的价值应当以事故发生时车辆的实际价值为准。

根据车辆折旧计算公式,这辆劳斯莱斯在事故发生时的实际价值为4517800元,该金额高于车辆损失险3987900元,据此认定金先生为不足额投保。

经相关部门鉴定,车辆修理费需1808392元。根据保险限额与保险事故发生时车辆的实际价值比例,保险公司应当赔偿金先生3987900元÷4517800元×1808392元=1596283元。

方先生或将为其中27.3万元埋单

法官指出,虽然驾驶劳斯莱斯的李某与驾驶标致307的方先生对事故承担同等责任,但根据法律的规定,保险公司不应当据此拒绝向投保人金先生赔偿。

根据保险法规定,因第三者对保险标的的损害而造成保险事故的,保险人员自向被保险人赔偿保险金之日起,在赔偿金额范围内代为行使被保险人对第三者请求赔偿的权利。这意味,保险公司向金先生赔偿159万余元之后,对于应由方先生承担的损失可以依法取得 “代为求偿权”,向其追偿。

对此,我市一名律师指出,至于保险公司可向方先生追偿多少,并非简单地除以2,而有专门的计算公式。按照劳斯莱斯损失是159万元,标致车损失4万元计算,计算方式为[(159万元-0.2万元)×50%+0.2万元]-[(4万元-0.2万元)50%+0.2万元]=77.5万元,其中0.2万元是法律规定的交强险财产部分。

如果标致307投保的保险公司最终支付的第三方责任险与交强险共50.2万元,那剩下的27.3万元需要方先生自己埋单。

对于车险的理赔,有很多案例可以借鉴,车险事故的赔偿是很常见的。为了不会发生以上情况,驾驶车辆的人员就应该遵守交通规则,才能保证安全行使。这样才会避免事故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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