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监寿险〔2012〕384号
前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申请核准叶伟青等人任职资格的请示(前海人寿〔2012〕第9、11、12、16-18、20、22-24、27号)收悉。根据《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和《保险公司内部审计指引(试行)》有关要求,经审查,核准叶伟青、潘京、夏德明担任你公司董事的任职资格,核准陈琳、乔宗利、刘娟、宋粤霞担任你公司监事的任职资格,核准王浩、陈勇担任你公司副总经理的任职资格,核准高静担任你公司总经理助理的任职资格,核准柳冰川担任你公司审计责任人的任职资格。
此复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二○一二年四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