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监寿险〔2012〕402号
前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申请核准刘焕彬等人任职资格的请示(前海人寿〔2012〕第13、14号)收悉。根据《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和《保险公司独立董事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要求,经审查,核准刘焕彬、郝建平担任你公司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
此复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二○一二年四月九日
您当前浏览器版本过低,影响正常浏览和使用!建议使用以下浏览器!
您也可以扫码下载新一站保险App随时随地选保险
- 扫码下载新一站App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