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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大举措推动保险公司合规管理

2012-08-108次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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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使保险公司管理工作更加合理化,中国保监会制定发布了《保险公司合规管理指引》,计划从五个方面去贯彻路试该文件。

中国保监会制定的《保险公司合规管理指引》已于2008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本文从“培育合规文化,大力开展合规宣传培训”等5个方面分析如何贯彻落实好该《指引》,进一步推动保险公司开展合规管理工作。

培育合规文化

大力开展合规宣传培训

根据《保险公司合规管理指引》(以下简称《指引》)的要求,保险公司应当倡导和培育良好的合规文化,把合规文化建设作为公司文化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深入开展合规宣传教育;开发有效的合规培训和教育项目,把合规培训作为日常培训的重要内容,定期组织合规培训工作。这就要求我们要进一步深入开展合规宣传教育,引导全司员工牢固树立“合规从高层做起”、“合规创造价值”、“合规人人有责、主动合规”的理念;加大合规培训力度,开展全员合规培训教育,将合规培训纳入公司现有的培训体系和“五五普法”规划中来,培育公司的合规文化。

健全合规机制

建立合规管理基本制度

《指引》强调,保险公司应当建立以《合规政策》为核心的合规管理基本制度和各项合规管理工作机制。合规管理基本制度包括《合规政策》、《合规管理办法》和《员工行为准则》、《岗位合规手册》等几个层面。其中《合规政策》是保险公司进行合规风险管理的纲领性文件和行动指南,一个公司在合规管理方面的基本问题都应当体现在合规政策中;《合规管理办法》是对合规政策的具体落实和细化,主要明确公司合规管理组织机构的职责、权限、工作程序等操作层面的问题;《员工行为准则》和《岗位合规手册》从各个岗位的角度规范员工的行为。合规管理工作机制包括合规风险报告路线、合规职能运行保障机制、合规协作机制、违规事件举报机制等。按照以上层次,公司应尽快建立合规管理基本制度,健全合规管理工作机制。

理顺管理体系

明确合规管理职能分工

《指引》指出,各保险公司及其分支机构、各部门、各岗位应当明确各自的合规管理职责,有效开展合规工作。公司的合规管理工作实行自上而下、分工负责的体系,由董事会和监事会、总裁和合规负责人、各级业务、财务以及相关部门、各级合规管理部门和各级内部审计部门各司其职,分工合作。其中董事会对公司的合规管理负有最终责任,总裁负责贯彻落实董事会关于合规的决定,合规负责人全面负责公司的合规管理工作,各级业务、财务以及相关部门对各自职责范围内的合规管理工作负有直接责任,各级合规管理部门作为合规管理的综合部门负责对内协调和对外沟通,各级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对合规结果进行事后评估。

配备管理人员

健全合规管理组织机构

按照《指引》的要求,保险公司应当设立合规负责人,保险公司总公司和分支机构应当设置合规管理部门和合规岗位,充实合规管理专业团队,为合规职能的有效发挥提供组织和人员保障。

一是尽快建立合规负责人体系。根据《指引》第十条的规定:“保险公司应当设立合规负责人,合规负责人是保险公司总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保险公司任命合规负责人,应当根据《保险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和保监会的有关规定申报核准。”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和合规工作的整体要求,由公司各部门主要负责人担任本部门的合规负责人;由省级、地市级分公司分管合规工作的分公司领导担任本级分公司的合规负责人;由省级、地市级分公司各部门主要负责人担任本部门的合规负责人。

二是建立合规管理组织机构,配备合规管理人员。根据《指引》第12条的规定:“保险公司总公司应当设置合规管理部门,并根据业务规模、组织架构和风险管理工作的需要,在分支机构设置合规管理部门或者合规岗位。”公司设立合规部,对系统的合规管理工作实行归口管理,配备合规管理人员,为开展合规管理工作提供保障。在各省级、地市级分公司设立合规管理部门,与法律部或负责法律工作的部门合署办公,并在部门名称中体现“合规部”。在省级、地市级分公司设立合规岗,配备专职工作人员。在公司、省级、地市县级分支公司各部门设立合规联络人,负责合规联络工作。

实行问责制度

完善合规评价考核体系

《指引》要求,保险公司应当建立有效的合规考核和问责制度,将合规管理作为绩效考核的重要指标,对各级管理人员的合规职责履行情况进行考核和评价,并追究违规事件管理人员的责任。

一要完善合规评价考核体系。为促使合规工作落到实处,公司应将合规情况作为一项重要的评价指标,纳入现行的绩效考核制度中,将“依法合规经营”情况作为重要内容对公司部门和公司领导进行考核。各地应按照公司的要求,将“依法合规经营”的情况纳入到本级公司各部门及所辖分支机构相关人员的考核中。

二要实行干部任免与合规情况挂钩。公司实行干部任免与合规情况挂钩,公司在考核和任免公司各部门及各省级分公司主要负责人时,要征询合规管理部门的意见。各地在考核和任免本级分公司及所辖分支机构领导时,也要征询合规管理部门的意见。

三要完善合规问责制度。在现行的重大案件领导干部责任追究制度的基础上,公司要进一步完善合规问责制度体系,细化合规问责制度的各项举措。各地应根据公司的要求,修订现行制度,落实合规问责制度的有关要求。

四要提高制度执行意识。公司应从执行方面下功夫,强化合规评价和监督制度,强化执行力建设,把合规工作落到实处。通过有效途径,加强规章制度的宣导和培训,使广大员工了解内部规章制度,明确业务流程;对重要规章制度和业务流程进行定期评估和完善,提高制度的科学性和有效性;加大对各项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保证执行力不打折扣,令行禁止,卓有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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