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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车险要避免的误区

2012-03-2071次浏览
小新客服
目前我国机动车保有量数量较多,而且这个数量还在不断增加,汽车与我们的生活密切相关,与汽车保险的话题也逐渐增多。

就像买车时会精挑细选一样,买车险也要货比三家,但这并不是要消费者挑价格最便宜的车险买,保险公司的信誉、售后服务以及出险后的反应速度等综合实力都应纳入我们的考虑范围。

误区一 车险越便宜越好

不同公司的车险保险责任不同,不能单纯地以价格来比较。如人保家用车条款的责任范围中除承担因碰撞、倾覆、火灾、保障、暴风、暴雨等造成的保险车辆损失外,还特别承担因车辆自燃造成的保险车辆损失,扩大了主险的责任范围,而在一些小公司,自燃是作为责任免除的。投保人不应用价格作为购买的标准,主要应看该产品的承保风险是否符合自己的需求。

另外,投保人也要务必看清保单条款约定的具体内容。有的保险公司在没有投保不计免赔率特约条款的前提下,被保险人按事故责任承担的免赔比例为:全责15%、主责10%、同责8%、次责5%,而同类产品一般实行的免赔比例为:全责20%、主责15%、同责10%、次责5%,那么在价格相同的情况下,肯定是前者更合算了。

误区二 理赔越多越划算

有些投保人认为自己买了保险,就应该多多理赔,否则就是白买了,这种观念非常不可取。

在家用车车损险定价上,已经有保险公司引进了车型系数,也就是将费率与车型挂钩,避免车辆降价对车损险经营的不利影响。对于事故率高、理赔修理成本高的车型,车损险费率最高可上浮20%。另外,保险专家特别提醒:车损险是按实际投保金额与车自身价值比例赔偿的,所以要足额保险。

而假设在本年中车辆只有一些花钱不多的小毛病,像刮伤、划痕等,不妨自己掏腰包修理,以保持无理赔记录,而在续保时获得优惠保费。

如人保公司在费率规章中明确规定:对于连续在人保公司投保,且无理赔的客户,在续保时最高可给予50%的优惠。

误区三 绝对免赔是变相涨价

去年问世的“500元绝对免赔额”引发了“霸王条款”之争。有人认为保险公司通过豁免500元以下的小额赔款再另立名目是一种变相涨价,事实却并非如此。

据统计,500元以下的小额赔款会损耗保险公司相当一部分的人力物力成本,设立500元绝对免赔额,实际是为了集中理赔资源,更好地服务客户。

根据保险公司做的测算,一年驾龄和三年驾龄的司机出现小剐小蹭的几率要高于其他驾龄的司机。一年驾龄的司机往往是因为技术不过关,三年驾龄的司机则是因为判断上容易出现误差。但绝大多数新手驾驶比较谨慎,所以出重大事故的几率比较小,大多数属于小剐小蹭,维修的金额一般在200元以上1200元以下。因此,新手开车,还是可以投保不计免赔额特约险,多花几个钱,出险后无需承担绝对免赔额500元;对于经验丰富的车主,则可以节省这部分的保险支出。

误区四 到中介买车险比较好

很多人在买车的时候精挑细选,但选好车到买保险的阶段就漫不经心了。现在有不少汽车4S门店,很多人就完全听从中介人的介绍购买保险,或者就挑便宜的买。

其实买车险也应该货比三家,既要看价格也要看服务。由于各家保险公司的优惠政策是有区别的,在投保时要根据自己的车型、车龄、行驶区域、汽车安全性能等指标来比较各家公司的相关费率,做到有的放矢地购买。

服务方面,投保时要看各保险公司服务网络的覆盖面,出险后的救助和理赔速度、赔付的公正程度等因素。

另外,从经济角度考虑,从汽车商中介人处买车险的费用肯定会高于到保险公司直接购买,因为这中间还要扣掉代理人的佣金。所以建议车主们可以多听听中介人的推荐,若要购买还是到保险公司的直销网点投保比较好。

误区五 避免超额、不足、重复投保

所谓超额保险,打个比方,某人的车辆价值15万元,却投保了20万元的保险,认为多保多赔,不足额保险则恰好相反。其实,这两种投保都不能得到有效保障。根据《保险法》规定,保险金额不得超过保险价值,超过保险价值的,超过部分无效。保险金额低于保险价值的,除合同另有约定外,保险人按照保险金额与保险价值的比例承担赔偿责任。

另外还要避免重复保险。一家保险公司购买保险后,不要再到另外一家保险公司投保。《保险法》规定,重复保险的保险金额总和超过保险价值的,各保险人的赔偿金额总和不得超过保险价值。

因此,即使投保人重复投保,也不会得到超价值赔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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