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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协会举办“新国十条”财产险高管人员培训

2015-06-221次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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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积极贯彻新“国十条”及车险费率改革等政策,山东省保险协会邀请山东财经大学校长卓志、保监局统研处处长张强春对省内财产险高管人员开展了全面的授课培训。此次培训加深了各公司对新“国十条”的理解与认识并进一步推动新“国十条”在山东各地快速落地生根。
5月份,山东协会分批对省内34 家省级财产保险公司、322家财险公司三级机构主要负责人、16市协会秘书长等共515人,进行了为期两天的高管培训。山东保监局副局长曹光中出席开班典礼并作动员讲话,省协会会长兼秘书长主持会议。     
据悉,本次培训内容主要包括新“国十条”政策的解读及山东落实“新国十条”意见贯彻、车险费率改革等内容。省协会专门邀请到山东财经大学校长卓志、保监局统研处处长张强春分别做《新“国十条”与山东现代保险服务业发展》、和《对贯彻落实新“国十条”的理解与认识》授课。     
卓志校长在讲课中从为何要加快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山东现代保险服务业发展怎样、山东保险业面临的挑战、山东保险服务业发展的路径与突破、保险服务业发展的趋势与展望五个方面详细分析了新“国十条”颁布后,山东保险业的发展现状、发展机遇和挑战,以及将来的发展趋势。运用大量翔实的数据从宏观层面上为各参会人员理清了思路,指明了方向,加深了认识。     
张强春处长从对现代保险服务业的认识、对山东省实施意见文件的理解和对贯彻落实新“国十条”的建议三个方面解读了新“国十条”的发布背景和重要意义,并认真解析了山东贯彻落实新“国十条”的相关举措和重要内容。     
曹光中副局长表示,此次培训非常适时,进一步加深了各公司对新“国十条”的理解与认识,也指出了贯彻落实的具体方向与举措。他希望,通过此次培训能够推动新“国十条”在山东各地快速落地生根。 
新“国十条”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保险业发展的纲领性文件,认真做好贯彻落实是全行业的一项重要任务。作为保险业发展的骨干力量人员,更应发挥辐射带动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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