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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保监会启动保险公司分支机构市场退出试点工作

2015-07-070次浏览
小新客服
问:保监会批设一个省级分公司要多长时间 答:根据(保监发〔2013〕20号)中国保监会关于印发《保险公司分支机构市场准入管理办法》的通知规定:保险公司设立省级分公司,向中国保监会提出设立申请。中国保监会收到完整申请材料之日起三十日内对设立申请进行审查。对符合规定的,向申请人发...<br />问:保监会分支机构不需要行政许可制度 答:保监会分支机构需要行政许可制度。 《保险许可证管理办法》第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下列保险类机构,应当依法取得保险许可证: (一)经营保险业务的保险控股公司和保险集团公司; (二)保险公司及其分支机构; (三)保险资产管理公司及其...<br />
为进一步深化市场准入退出机制改革,促进保险市场健康有序发展,日前,中国保监会发布《广西辖区保险公司分支机构市场退出管理指引》,以广西为试点地区,开展区域性市场退出实践,加强对保险分支机构市场退出行为的引导,提升基层保险机构的持续发展能力和服务水平。     《指引》从退出方式选择、监测预警机制和后续处置工作等方面对分支机构市场退出行为进行指导。一是明确退出路径,分为主动退出、劝导退出和强制退出三种方式,并对上述三种方式的具体触发条件作了说明。二是建立了监测预警机制,根据经营条件、服务能力等指标,将各保险分支机构划分为正常类机构、关注类机构和不良类机构,省级分公司对下辖的分支机构进行日常监测和专项排查,并推进不良机构整改。三是做好机构退出的善后工作,规定分支机构退出市场的具体程序及客户、业务、工作人员等的处置安排。     近年来,保监会按照“放开前端、管住后端”的总体思路,坚定不移推进关键领域保险改革,在保险分支机构市场准入方面建立了较为完善的监管制度,但市场退出方面的实践探索还不够。当前,在广西开展分支机构退出试点,进一步探索区域退出的监管经验,有利于形成扶优限劣的政策导向,引导不良机构有序退出,维护保险市场的健康发展;也有利于提高监管效能,形成倒逼机制,督促各公司加大对分支机构的管控和扶持,从而提升保险行业的整体形象和服务水平,营造良好市场经营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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