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来不少老年人反映,去年领办的《武汉老年人优待证》(以下简称“乘车证”)没用多少次,现已失效,由此引发乘车纠纷不断。笔者去街道询问才知:一年期满要换新证,还得再交20元保险费才行。原来这乘车证不仅有“730次”的限制,还有“只能使用一年”的限制,名曰“年审”。笔者认为“年审”是应该的,但以政府行为再次强制收取保险费就不妥了。“投保自愿,退保自由”是众所周知的常识。虽说这笔钱是给保险公司的,与老龄委无关,老人们为了尊重政府的“关心”,首次办证交一次也就算了,不料今年又要交,这就值得考究了。记得前不久有关方面曾在媒体上宣传说,到期旧证更新不收工本费,只收20元保险费,并采取志愿。但从目前执行情况看,即便730次还剩许多次的旧证若不更新就用不成。
笔者的父母在武汉和深圳都办了老年乘车证,不同的是深圳办证只查验身份证和暂住证,交一张照片完事,分文不取,一个月内街道送证上门,没有使用次数和年限的限制。对此,我父母在深圳还专门问过:“为什么武汉要收保险金和工本费,你们不收?”对方答曰:“收不收工本费,各地情况不同,至于办证捆绑保险费,我们这里是坚决不准的”。
由此看来,武汉首次办证收取“工本费”15元可以理解,但额外捆绑加收20元保险金的做法,显然不是地区差别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