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海关稽查中,常常发现企业漏报海运报关运保费的情况。尽管海运报关运保费金额较小,但往往被忽视,导致企业受到海关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审定进出口货物完税价格办法》规定,进口货物的完税价格应包括运费及其相关费用。因此,海运报关运保费是完税价格的重要组成部分。
漏报海运附加费是常见问题之一。由于国际市场原油价格和人民币汇率波动,各船公司不断增设各种海运附加费,如燃油附加费、货币贬值附加费等。这些费用企业也需如实申报。有些附加费比如港口拥挤费,比例很大,甚至超过基本运费的一倍以上,在计算运费时必须考虑。
漏报保险费也是常见问题。有时贸易合同只列明运费,保险费另行办理,容易被忽略。进口报关时,未在合同体现的保险费也经常被企业忽略。
漏报运费差额是另一常见情况。进口商在每次海运进口报关时难以准确计算实际运费,常以估算额向海关申报。对于实际运费与估算额的差额部分,企业也容易忽略补充申报。
漏报部分路程运费也是容易出现的问题。许多企业在货物到达实际进口港前会在其他地区进行转运,这段路程运费常被忽略漏报。
为避免漏报海运报关运保费导致海关处罚,企业应当加强对海运附加费、保险费、运费差额和部分路程运费的申报管理,确保在海关进口报关时准确申报相关费用,避免因此受到处罚。同时,加强内部管理,规范操作流程,提高关务申报人员的专业水平和风险意识,也是企业避免漏报问题的重要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