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友邦附加加倍无忧豁免保险费定期寿险保障哪些内容?
1.身故豁免保险费:在合同有效期内,若合同的被保险人身故,则保险公司将自其身故后的首个保险单周年日开始,豁免主合同以及批注上约定的附加合同的应付未付保险费。获豁免的保险费视为已支付,上述保险合同仍然有效。对于获豁免保险费的各保险合同,其对应的保险费豁免至其付费年限满。
2.全残豁免保险费:在合同有效期内,若合同的被保险人全残,则保险公司将在其全残持续期内,自其全残后的首个保险单周年日开始,豁免主合同以及批注上约定的附加合同的应付未付保险费。获豁免的保险费视为己支付,保险合同仍然有效。对于获豁免保险费的各保险合同,其对应的保险费豁免至其付费年限满。若全残持续期结束,则保险公司将停止豁免以上全残豁免保险费。
二、友邦附加加倍无忧豁免保险费定期寿险不保障哪些内容?
1.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保险公司不承担豁免保险费的责任:
(1)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成者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2)被保险人自合同成立或者合同效力恢复之日起二年内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3)被保险人主动吸食或注射毒品;
(4)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
(5)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
(6)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发生上述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放的,合同终止。
2.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全残的,保险公司不承担全残豁免保险费的责任:
(1)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者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2)被保险人故意自伤;
(3)被保险人主动吸食或注射毒品;
(4)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
(5)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
(6)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三、友邦附加加倍无忧豁免保险费定期寿险如何申请索赔?
1.在申请身故豁免保险费时,申请人在填写申请书的同时还要提供以下证明和材料:
(1)保险合同;
(2)申请人的有效身份证件;
(3)国家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医疗机构、 公安部门或其他相关机构出具的被保险人的死亡证明;
(4)所能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等有关的其他证明和资料。
2.在申请全残豁免保险费时,申请人在填写申请书的同时还要提供以下证明和材料:
(1)保险合同;
(2)被保险人的有效身份证件;
(3)三级或三级以上医院或司法鉴定机构所出具的与本附加合同的全残释义相符合的被保险人伤残程度的鉴定书;
(4)所能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等有关的证明和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