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寿附加豁免保险费定期寿险(典藏版) | ||
---|---|---|
保障项 | 保额 | 说明 |
身故或全残保费豁免 | 无 | 在本附加合同保险期间内,本公司承担以下保险责任:被保险人(主合同投保人)于本附加合同生效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内因疾病身故或因疾病造成身体高度残疾,本附加合同终止,本公司退还本附加合同所交保险费(不计利息);被保险人因前述以外情形身故或身体高度残疾,本公司豁免被保险人身故日或身体高度残疾确认日以后的主合同及本附加合同的保险费,视同投保人交纳了被保险人身故日或身体高度残疾确认日以后的主合同及本附加合同的各期保险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