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情况:
被保险人,男,1979年1月18生,33岁,是一名工程建筑师,年收入大概在40万左右,想买重大疾病保险,不知道买什么样的,主要想保心血管疾病,脑血管疾病,糖尿病,肝病类。
专家建议:
根据你的要求,我们建议你购买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的福享安康保障计划:
产品特色:
1、 重疾有保障,健康送关爱。拥有重大疾病保障,疾病种类多达35种。本公司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后,附加险合同终止,主险合同继续有效。
2、 满期返保费,祝寿乐无忧。被保险人生存至保险期间届满的,本公司给付相当于所交保险费的祝寿金,用于充实养老账户,为晚年生活添精彩。
3、 保费双豁免,处处显真情。可提供投保人意外身故或全残保费豁免,以及被保险人重疾保费豁免,保证了在发生不幸时保障得以延续,处处彰显人性关怀。
4、 保单可分红,复利抵通胀。本产品为分红型保险,本公司将每年根据分红保险的业务经营状况,确定红利分配方案,投保人可以每年享受到本公司经营成果。红利可留存在本公司的红利账户,以年复利累积生息,抵御通货膨胀。
购买提示:
1、 投保年龄:出生满30天至60周岁。
2、 保险期间至被保险人60、70或80周岁三种
3、 交费方式——趸交,5年、10年、20年限期年交
保障责任:
祝寿金——若被保险人生存至保险期间届满,我们按如下约定的金额给付祝寿金,本合同终止:祝寿金=本合同及“附加福享安康重大疾病保险合同”(以下简称“附加福享安康重疾合同”)约定的首期保险费之和×本合同的保险费应付期数。
身故保险金或全残保险金——若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被保险人未满18周岁的,我们按以下两项****理财网额较大者给付身故保险金或全残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①本合同约定的首期保险费×被保险人身故或确定全残时本合同已到期的保险费应付期数;
②被保险人身故或确定全残时本合同保险单的现金价值。
(2)被保险人年满18周岁的,我们按以下两项****理财网额较大者给付身故保险金或全残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①本合同约定的首期保险费×被保险人身故或确定全残时本合同已到期的保险费应付期数×105%;
②被保险人身故或确定全残时本合同保险单的现金价值。
身故或全残保险费豁免——若投保人因遭受意外伤害导致身故或全残,且投保人身故或确定全残时年龄未超过65周岁,对分期支付保险费的投保人,我们按以下约定豁免本合同及附加福享安康重疾合同的保险费:自投保人身故或确定全残后的首个保险费约定支付日起,我们每年于保险费约定支付日豁免当期应支付的本合同及附加福享安康重疾合同的保险费,直至本合同终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