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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人在什么情况下应当降低保险费

2015-08-120次浏览
小新客服
问:关于交强险中,什么情况下保险公司应降低保险费率? 答: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后,被保险机动车无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未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保险公司应当在下一年度降低其保险费率。 另外一种情况是,在道路交通事故中被保险人没有过错的,不提高保险费率。 不知道你是不是说的交规考试题!<br />问:下列哪些情况中保险人可以解除保险合同(多选) 答:A B C D新保险法出来后 对于没有如实告知的内容2年内保险人没有发现,合同有效,且必须继续承保<br />问:保险人在什么情况下可以解除保险合同 答:投保人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保险人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合同另有约定外,保险人应当降低保险费,并按日计算退还相应的保险费:(一)据以确定保险费率的有关情况发生变化,保险标的的危险程度明显减少的;(二)保险标的的保险价值明显减少的。

  保险费由保险金额、保险费率和保险期限构成,保险费率由保险人根据不同险种、不同的财产、财产的不同占用性质及各种保险事故的损失率等确定,如果某种因素的变化使得财产危险程度明显减少,那么保险费率应当降低,保险费也相应减少。

  保险价值,即投保人与保险公司订立保险合同时约定的保险标的的实际价值,确定保险价值有两种方式,一是根据订立合同时保险标的的实际价值,由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二是根据保险事故发生时保险标的的市场价值确定。由于保险金额是根据保险价值确定的,且保险金额不得超过保险价值,在订立合同后,如果保险价值明显减少,发生保险事故时的财产损失肯定明显减少,相应地,投保人交的保费就应该降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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