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费填报要求
1.“保费”栏用于填报进出口货物的全部国际运输的保险费用,包括成交价格中不包含保险费的进口货物的保险费和成交价格中含有保险费的出口货物的保险费,即进口成交方式为FOB、CFR或出口成交方式为CIF的,应在本栏填报保险费。
2.本栏应根据具体情况选择保险费总价或保险费率两种方式之一填报,同时注明保险费标记(保险费率标记免填),并按海关规定的“货币代码表”选择填报相应的币种代码。
保险费标记为“1”表示保险费率,“3”表示保险费总价。
填制纸质报关单时,“保费”栏不同的保费标记填报如下:
A.保费率:直接填报保费率的数值,如,3‰的保险费率填报为“0.3”。
B.保费总价:填报保费币值代码+“/”+保费总价的数值+“/”+保费总价标记,
如:10000港元保险费总价填报为“110/10000/3”。
3.运保费合并计算的,运保费填报在运费栏目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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