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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定富谈新《保险法》

2012-03-132次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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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知道新《保险法》吗,你了解其中新增的一些之于我们有用的信息吗;吴定富为您专业解析新《保险法》,让你更容易了解新《保险法》,从而更加认识保险。 

记者报道中国保监会主席吴定富今天在京表示,保险业要根据新《保险法》的要求,不断改进监管手段,完善监管制度,提高执法能力与水平,依法解决保险业发展中的新情况新问题,有效维护保险市场秩序,防范化解保险风险,切实保护被保险人利益,促进行业又好又快发展。

吴定富在保监会召开的学习贯彻新《保险法》动员大会上说,这次《保险法》的修订,吸收了十六大以来保险业改革发展的新鲜经验和有益探索,针对保险业发展站在新起点进入新阶段的实际,对行业发展和保险监管作出了许多新规定,进一步完善了商业保险的基本行为规范和国家保险监管制度的主体框架,对于促进保险事业的长远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学习贯彻新《保险法》是落实国家关于保险业改革发展战略的重要举措,是保险业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迫切需要,是在新起点、新阶段促进保险业又好又快发展的重要途径,是保险监管部门依法、有效、科学监管的重要保障。

吴定富指出,与原法相比,新《保险法》在保险合同法律规范、保险行业基本制度、保险监管等方面进行了完善,解决了新型市场主体无法可依、保险业务范围规定过窄、保险资金运用制度不合理、保险监管手段和措施授权不充分等问题,对一些违法行为进一步明确了法律责任,加大了对违法行为的责任追究。具体来说体现了四个“突出”:一是突出以人为本,更加注重保护被保险人利益,切实加强了对投保人、被保险人和受益人合法权益的保护;二是突出科学发展,完善保险经营规则,进一步规范了保险业务规则;三是突出防范化解风险,强化保险监管;四是突出规范市场秩序,明确法律责任。

吴定富强调,新《保险法》的颁布实施为加快推进保险业改革发展奠定了坚实的法制基础。保险业要切实根据新《保险法》的规定和要求,规范经营,依法监管,共同促进行业实现又好又快科学发展。一是坚持改革创新,切实转变发展方式,提高保险公司经营管理水平。二是加强和改进保险服务,切实保护被保险人利益。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保险业必须从战略的高度充分认识保护被保险人利益的重要意义。要着力解决市场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进一步规范理赔的程序和时限,提高理赔效率,逐步建立保险监管部门、行业组织、市场主体和社会公众等多方参与的被保险人利益保护机制。三是完善风险防范的制度机制,提高监管的科学性有效性。四是发挥风险管理和投融资功能,保障民生和支持经济社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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