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从贵州保监局和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召开的会议上获悉,6月1日起,全省推行特种设备责任保险,包括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等特种设备均需投保。
据了解,特种设备工作环境危险性较高,一旦发生公共安全事故,给社会财产、生命安全和经济发展将造成严重损失。我省从2001年至2008年八年间,共发生特种设备安全事故40起,死亡28人,重伤6人。其中,一次死亡3人以上的较大事故2起,共死亡8人。
今年5月1日,修改后的《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正式实施,我省特种设备主管部门省质监局在与贵州保监局充分协商酝酿后,决定推出特种设备第三责任险,由人保财险主承保特种设备责任险,承保范围涉及各类特种设备,包括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