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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力加强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建设

2015-08-150次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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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辽宁保监局在中国金融工会、中国保监会工会和局党委的正确领导下,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引,深入贯彻落实《工会法》《全国金融系统职工代表大会条例》等法规,大力加强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建设,积极构建民主管理平台,凝聚全员力量开创了民主管理新局面,近期荣获中国金融工会授予的2013年度“全国金融系统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建设示范单位”称号...
近年来,辽宁保监局在中国金融工会、中国保监会工会和局党委的正确领导下,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引,深入贯彻落实《工会法》《全国金融系统职工代表大会条例》等法规,大力加强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建设,积极构建民主管理平台,凝聚全员力量开创了民主管理新局面,近期荣获中国金融工会授予的2013年度“全国金融系统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建设示范单位”称号。

坚持加强职工代表大会制度的组织建设

2009年,辽宁保监局以贯彻落实《全国金融系统职工代表大会条例》为契机,正式建立了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局党委始终高度重视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建设工作,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相关工作,为全面推进职工代表大会建设提供了坚实的组织保障。工作中,辽宁保监局坚持把职工代表大会作为民主管理的主要内容、基本形式和重要载体,加强配套制度建设,积极落实制度要求,迄今共选举产生两届职工大会,坚持每年召开1-2次全体会议。选举1名局级干部担任工会主席、8名不同层级干部担任委员,依托内设处室设立了8个工会小组。建立健全职工代表提案管理机制,收集受理各类提案40余件,实行受理提案专项督办制度,提案落实答复率达100%。目前已经形成了“党委领导、行政负责、工会实施、职工参与、齐抓共管”的民主管理工作格局。

严格规范职工代表大会制度运作管理

辽宁保监局在开展职代会制度建设工作中,始终严格落实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强化规范运作管理,切实发挥制度独特优势,依法保障干部职工参与民主管理、民主决策、民主监督的权利。每年年初,辽宁保监局适时召开例行职工代表大会,听取相关工作报告及提案落实、办理、提交情况,开展满意度民主测评,研究部署年度重点工作,推进政务公开、财务公开,切实增强全体职工的主人翁责任感和参政议政的积极性。闭会期间,由工会承担职工代表大会的日常工作,组织职工代表发挥民主管理作用,落实职工代表大会各项提案,维护保障职工代表权益,实现了“有事让职工知道,遇事与职工商量,做事要职工满意”的工作目标,保证了职工代表大会制度的常态化管理。

全面加强职工代表专业素质及履职能力建设

辽宁保监局结合自身实际,抓住重点环节,不断强化职工代表专业素质和履职能力。选举换届前,明确职工代表标准、条件和比例,严格开展选举工作,将一批政治素质好、议事能力强、参政水平高、具有服务意识的干部职工推选为职工代表,为加强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建设提供人力保证。工作中,辽宁保监局将《工会法》《劳动法》《全国金融系统职工代表大会条例》等政策法规作为培训内容,让职工代表掌握履职必备的理论、法律等知识和工作方法。通过建立工会、工会小组、职工代表三级沟通联络机制,定期组织职工代表进行调查研究和工作交流,为其参政议政、行使民主管理权力提供便利条件和有力支持。局领导不定期与部分职工代表进行谈心谈话,听取他们对机关管理和监管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有效依托工会组织推进职工之家建设

辽宁保监局在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建设工作中,有效依托工会组织开展各类活动,加强职工之家建设,彰显了职工代表大会制度的先进性和优越性。工作中,辽宁保监局按照职工代表大会相关规定,坚持做到“四必到”,即干部要婚丧嫁娶必到、生病住院必到、生活出现困难必到、家庭闹纠纷必到,以实际行动关爱每一名职工。每逢“三八”妇女节、“六一”儿童节,委托职工代表以多种形式给女职工和职工儿童送去祝福和关爱。经职工代表大会决定,发起倡议并组织成立了“郭明义爱心团队辽宁省保险行业分队”,全体干部职工积极加入,累计捐款30余万元,积极开展访贫问苦、救灾捐助等活动,传承弘扬雷锋精神,得到业内外广泛认同和一致好评,近年来先后获得全国金融系统“先进集体”、辽宁省“文明单位”等荣誉表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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