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保监会要求险企进一步完善“代位求偿权”的标准和流程,以化解理赔纠纷。
在交通事故中,无责方在寻求赔付时,可向事故责任方所投保的险企索求赔偿,也可由自己投保的险企先行垫付,然后由该险企向责任方所投保的险企进行追偿,这就是行业所说的“代位求偿”。然而目前先行垫付的险企在“求偿”时困难重重,部分险企中止“代位求偿权”,使无责车主与险企之间的矛盾不断激化。
数据显示,去年险企先行垫付赔款近4000万元,而通过“代位求偿”获得款项占比仅为5%,凸显“代位求偿”难度之大。
保监会披露,下一步将指导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及险企进一步完善车损险“代位求偿权”标准和流程等,如通过简化流程、单证并运用电子化技术等手段,为事故双方理赔提供方便。
昨日北京保监局财险处副处长马骥也表示,目前正在研究通过行业自律等方式引导保险公司帮助投保人“索赔”。
此外,保监会昨日还表示,要求保险公司依法履行赔付义务,不断改进车险理赔服务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