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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监会发布《关于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通知》

2018-01-259次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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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十九大的召开,众多行业积极学习十九大精神,近日,保监会就发布了《关于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通知》,要求保险行业积极贯彻十九大精神,落实保险的保障责任,从而促进保险行业健康积极发展,保障消费者的利益。

新一站保险网11月13日讯,保监会党委近日印发《关于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通知》要求,紧密联系实际抓好党的十九大精神的贯彻落实,坚持“保险业姓保”“监管姓监”,坚定不移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切实保护保险消费者利益,全面落实服务实体经济、防控风险、深化改革三项重点任务,进一步推进“1+4”系列文件落地,确保市场公平和维护行业稳定,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

推动回归本源

统计数据显示,前三季度,全行业共实现原保险保费收入30457.32亿元,同比增长21.01%。保险业资产总量16.58万亿元,较年初增长9.69%。

具体看,保险市场运行呈现以下特点:一是业务增长稳中趋缓,风险保障金额较快增长。数据显示,前三季度,保险业保持较快发展,但增速放缓,同比下降11.17个百分点。二是行业坚持回归本源,产品结构进一步调整。从人身险业务结构看,普通寿险业务规模保费占比49.38%,较去年底上升13.18个百分点;万能险18.37%,下降18.48个百分点;分红险30.64%,上升6.88个百分点。三是资金运用配置更趋合理,投资收益稳步增长。前三季度,保险公司资金运用余额146471.73亿元,较年初增长9.38%。四是保险科技广泛应用,互联网保险公司业务快速发展。五是立足国家发展战略,显著提升保险服务能力。保险业深入贯彻全国金融工作会议精神,在保监会“1+4”系列文件引导下,突出主业、做精专业,拓宽支持实体经济的渠道。

保监会指出,前三季度保监会坚持“保险业姓保”“监管姓监”,全面落实服务实体经济、防控风险、深化改革三项重点任务,进一步推进“1+4”系列文件落地,确保了市场公平和维护行业稳定。

强化公司治理

保险业的平稳发展,离不开监管的“紧箍咒”。三季度,保险监管持续发出趋严信号,针对保险公司的公司治理监管正逐渐从柔性引导转向刚性约束,即建立和完善“三维度”监管体系。

保监会副主席梁涛此前强调,第一维度是治理架构,以“责任到人”为导向,加强制度建设,强化“董监高”市场约束,建立履职监督评价体系,加强股东股权监管,坚持穿透股权、穿透投资,规范股权质押行为。

第二维度是治理机制,包括授权体系和决策机制,激励约束机制,风险管理、内控和合规管理机制,关联交易审查机制,内审和问责机制。要完善风险源头防范机制,严格章程制定和修改审批,增强监管检查的专业性、穿透性,改进公司治理监管评价规则,加强公司治理量化评级和分类监管,强化关联交易监管,随机选择、穿透抽查关联交易。

第三维度是透明度和报告体系,包括信息披露和质询制度。要加大公开质询力度,完善信息披露机制,加大信息披露强度。

筑牢风险防线

三季度以来,保监会陆续发布了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管理、信披管理、股权管理、险资运用内部控制等监管规定征求意见稿。险企人士称,从这些征求意见稿看,监管更加倾向于防控风险,进一步规范股权投资行为;更加着重强调防范资金运用、流动性等重点风险;更加明确多层产品嵌套、违规关联交易等监管红线。

数据显示,今年7月底,保险资金股权投资总额约为2.1万亿元,其中包括1.34万亿元直接投资。截至2016年年底,长期股权投资占保险资金运用余额不到10%,但是收益占比超过了20%。可见,股权投资对险资运用有较强的吸引力,股权投资资金规模也在快速增长。

虽然保险资金股权投资至今尚未出现大的风险事件,但监管部门已注意到部分保险机构存在“短钱长配”的现象,有些公司投资盲目、冲动的现象较为明显。保监会此次细化险资股权投资的内控指引,是对当前保险业资金流向的一次及时“警示”。

总而言之,在今后保监会将会持续加大力度来实现对保险行业的监管,同时也将完善各项监管措施,以促进行业的健康积极发展,并保证消费者的利益受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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