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一站保险网07月07日讯,保监会最近起草了保险高管任职规定的修订稿,于本周开始在业内小范围征求意见。对比旧版规定后,保监会不仅把紧了高管“入口”,要求保险机构对拟任高管进行尽职调查;同时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如有高管5年累计2次被处罚、监管谈话累计达3次,将立即被下“逐客令”,严禁“带病上岗”。若干激进险企实控人“一言堂”、不同派系高管内耗内斗的内控乱象,近年来屡被诟病。在保监会整治市场乱象的大背景下,一场对高管人员的穿透性审查也将掀开帷幕。
早在今年4月28日,保监会就曾发布《关于强化保险监管 打击违法违规行为整治市场乱象的通知》,至此,保险业集中整治开始。当时,保监会明确指出,要着力整治公司治理乱象,提升治理机制有效性。集中整治股东之间或股东与管理层之间,因控制权争夺或重大利益分歧导致公司无法正常经营;决策机制缺乏制衡,形成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一言堂”的情形。
事实上,近两年来,由于保险业低成本资金特点,大量资本跨界进入保险业。由此,一定程度出现“乱象”,业内人士曾透露,业外指导业内,甚至出现股东架空高管甚至批量裁人的愤懑。资方的无情与草率,一度被保险业人士所诟病,被质疑在经营保险公司上的短视。
由此背景下,保监会追根溯源,开启保险公司高管穿刺行动。保监会要求保险机构在决定聘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前,应对拟任人选进行必要的尽职调查,通过调阅个人档案、查询信用记录、核实学历学位、走访或函询原任职单位等方式,确保拟任人选符合相关规定。同时,严禁保险公司董事长和高级管理人员“狡兔三窟”。比如,不允许同时担任2家保险公司董事长、同时担任同一家保险公司的董事长和总经理、同时担任同一家保险法人机构内3个以上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看来,一场保险业高管大审查即将开启。
一家公司或是机构首脑的作用类似于人体大脑。若是首脑本身存在问题,那么集体本身的运转也将受到巨大影响,保监会此次的举措从根本上制止了问题高管的上任,有助于保险机构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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