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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监会发布启用保险机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考试系统通知

2015-02-026次浏览
小新客服
问:保险公司高管是需要高管任职资格且需要保监会任命... 答:都需要任职资格的,即使是县级公司的负责人也需要经过保监会考试,获取任职资格<br />

新一站保险网2月2日讯:各保险集团公司、保险公司、保险资产管理公司、外国保险机构驻华代表处:

根据《关于规范保险机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考试工作的实施方案》,我会自2016年1月起正式启用“保险机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考试系统”,作为各保险机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考试的唯一专用平台。为保证高管任职资格考试工作顺利推进,现就任职资格考试系统试运行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启用任职资格考试系统

系统架设于保监会监管专网(各保险机构通过专线连接到保监会的网络),访问地址为http://10.254.2.100:9001/circ。各保险集团公司、保险公司、保险资产管理公司自收到通知之日起,通过任职资格考试系统报名。外国保险机构驻华代表处及其他未连接保险会监管专网的保险机构,在规定报名时间内,经电话预约后到保监会1719办公室现场报名。

二、明确专责工作人员

各保险机构需指定专责工作人员作为本公司任职资格考试系统的账户管理员,对任职资格考试系统公司账户进行日常管理,具体负责接收通知、组织报名、信息查询、成绩单打印等工作。各单位应及时将本单位专责工作人员信息,通过考试系统“管理员信息录入”功能模块,报至保监会培训中心。专责工作人员如有变动,应及时向保监会培训中心更新报备。

三、专责工作人员职责

首次登录系统后,应第一时间变更密码,妥善保管考试系统账号信息,保证账号安全。

尽快阅读并熟练掌握考试系统的使用方法及考试流程,与保监会考试工作人员建立电话和QQ群联系机制,并按要求做好组织实施和考前准备工作。

密切关注考试系统开放报名、进度查询、打印准考证、考试时间、成绩发布等各项考试安排,督促报考人员按时参考。如因专责人员原因导致缺考事故发生,责任由所在公司及相关 人员承担。

其它与保障考试系统平稳运行相关的职责。

四、系统技术支持

请各保险机构信息技术部门确保本单位专网电脑能够连接并访问任职资格考试系统。如遇网络连接不通等问题,IT工作人员可致电保监会机房网络工程师。咨询电话:010-66288572。

五、考试时间安排

保险机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考试工作原则上每两个月举行一次,考试地点为保监会机关201室。本年度第一次考试拟于2016年1月27日、28日举行,此次考试报名时间为2016年1月13日中午12时至1月19日中午12时,资格审核时间为2016年1月19日中午12时至1月22日中午12时,打印准考证时间为2016年1月22日中午12时至1月28日下午15时。请各单位密切关注考试系统主页相关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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