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中国的保险业正在迅猛的发展,快速发展的同时,违法违规案件也在不断的发生。为了能够减少这些犯罪案件,提高保险业在民众心目中的认知度,我国保险监督委员会将会加大对保险业从业人员的管控。
近日,保监会召开保险业案件风险防控工作会议,通报近年来保险业案件风险情况。保监会副主席黄洪表示,为提升“两个加强、两个遏制”专项检查效果,要求各保险机构强化人员管理,防止“带病上岗”,筑牢保险业案件风险的内部防线。
对此,业内人士表示,这主要是防范法人机构和高管人员依法合规经营意识不强,对分支机构缺乏有效管理,个别上级公司对基层机构的违规行为采取纵容和默认的态度,甚至对违法违规人员予以庇护或变相庇护。
事实上,2014年初,保监会就明确提出,严禁保险高管“带病上岗”,并限制频繁跳槽。然而,在保险业务经营中的违法违规行为大多发生在基层营业单位及其从业人员中,绝大部分案件发生后受到处罚的往往是直接责任人,反而并没有继续往再上一层进行责任追究,出现了“职位越高,责任越小”的怪异现象。保监会副主席在此问题上表示,今后将加大对保险机构高管人员的责任审查,确保高管人员能够切实承担自己相应的责任。当然,各级保险监管部门也应负担起归属地保险犯罪案件监管责任,采取各种有效措施来减少与化解保险犯罪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