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保费豁免”不是免费赠送,需要投保人“买单”
某些家长在为少儿购买保险产品时,认为“保费豁免”是保险公司免费提供的,但是事实上并非如此,仔细计算保费不难发现,不管“保费豁免”是以附加险的形式出现,还是直接以条款的形式出现在主保险的合同里,投保者都要为“保费豁免”买单,保费豁免的价值都算在了投保人缴纳的保费里。
2.并非是在任何情况下的身故或者全残都符合豁免条件
某些家长认为,只要附加了“保费豁免”,那么家长出现了身故或者全残保费都可以得到豁免,事实并非如此。其实某些保险产品里的“保费豁免”选项,是要在家长因为意外导致的身故或者全残,才能豁免剩下的保费,如果家长是因为疾病导致的身故或者全残,保费并不能得到豁免。当然有些保险公司它们的“保费豁免”,只要家长身故或者全残,不管是什么原因导致的。
保险公司都可以免掉剩下的保费。所以家长们在投保附加“保费豁免”时,一定要看清保费豁免的自身条件是什么,否则的话,很容易引起不必要的纠纷。
举例说明,陈先生为自己的孩子购买了一份保险,当然也为这份保险附加上了保费豁免条款,可是不幸的是,在缴纳这份保险第三年,陈先生却因为患上了肝癌不幸去世了,妻子又没有收入来源,这份保险产品的保费就没人缴纳了,但是陈先生的妻子想到了当初这份保险附加了保费豁免条款,因此找到保险公司说明这一情况要求免除后续保费,可是保险公司却拒绝了履行这一条款。
原来陈先生身故是疾病导致的,并不是意外导致的,保险合同里关于保费豁免条款明文规定,要求投保人是因为意外导致的身故或者全残,才能够免除剩下的保费,陈先生的妻子后悔自己当初没有仔细阅读关于保费豁免条款的具体内容,导致出现了这样的情况,给自己造成了极大的困扰。
3.保费豁免并非终身制
有些家长认为“保费豁免”是终身制的,只要达到一定的条件,那么保险公司就会永久免除剩余保费,但是事实上并非如此。比如缴费期满或者是投保者恢复部分工作能力,并能够正常工作生活时,只要其中有一个条件成立,“保费豁免”就终止了。例如:陈先生给女儿购买了保险,之后的某天陈先生意外导致骨折,无法参加工作,没有经济收入,就申请了保费豁免。过了几年陈先生的身体恢复,能做一些简单轻松的工作了,他又有了稳定的收入来源,所以保险公司要求“保费豁免”结束,接下来还是需要陈先生自己为女儿缴纳保费。
综上所述,您在购买保险产品的时候需要看清楚相关的条款,以免在用到保费豁免的时候,给自己造成困扰。如您有购买保险产品的需求,可以在联系我们1对1的保险规划师,为您定制专属的保险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