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费越便宜越好:为维护市场秩序,保监会禁止保险公司搞价格竞争。因此,各公司每个险种,其条款和费率推出前都经保监会严格审核,使产品费率虽有高低,但差别不大。譬如返还型重大疾病险,同等保额,都是20-30种重大疾病保障,保费有高有低,但保费不是越低就越好。因为脊髓灰质炎、乙脑等儿童疾病,一些公司也会列入条款来充数。
还有的公司对癌症理赔只限少数几种,保费是便宜,但保障却少了。又如非固定分红型险种,投保者先要看的不是费率,而应看该保险公司实力如何。因为此时客户和公司是一体,一荣俱荣、一损俱损。而后才在实力相当的公司中,依据服务质量、网点设置等做筛选。
返还型优于消费型:有人买消费型险种,换来一年平安却不开心,觉得白交了钱,就想重新换买返还型险种。保险公司当然说可以,但要投保者加费。
其实,多出的保费经公司运作增值,返还客户后,经营好的公司赚得更多,何乐而不为。如某公司旗下高居新增保单件数之首的险种,就是返还型重疾险。以公司运作实力,这类保单自然多多益善,但投保者除了能拿到返还和部分利息,并非铁定比消费型重疾险合算。多缴的保费累积起来也非小数目,若有更好的投资渠道,如购买货币市场基金,当然不必都放在固定利率的返还型险种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