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先生和胡小姐开车都属于“菜鸟级”,自己的新车经常被碰得“灰头土脸”。李先生认为自己为车辆买了保险,于是,不管大小事故都会找保险公司理赔。仅一年时间出险记录就达到了8次,李先生当时感觉自己买车险没白掏钱。
胡小姐的做法和李先生恰恰相反,胡小姐的朋友告诉她,如果连续几年不出险,当再次购买保险时,保险费会打很低的折扣。于是,胡小姐的车辆即使有小的磕碰和刮蹭也不去出险,导致胡小姐的车总是“遍体鳞伤”。
到底是谁“占了便宜”呢?保险专家告诉表示,李先生和胡小姐的做法都不明智。
2010年1月1日起,调整后的《北京地区机动车商业保险费率浮动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正式实施。《方案》中包含了四项费率浮动系数,即无赔款优待及上年赔款记录、多险种同时投保、平均年行驶里程和特殊风险(即原“老、旧、新、特车型”系数)。
“《方案》很复杂,大多数人不愿意去算,我给大家举个例子吧。”上述保险专家说。
一辆小轿车,投保了10万元的车险和10万元的商业三者险,今年的标准保费为2594元。
如果上一年度未发生赔款,“无赔款优待及上年赔款记录”系数为0.85;同时投保包括商业三者险在内的两项险种并且平均年行驶里程小于3万公里,这两项优惠系数均为0.9;另外该车不属于老旧新特车型,最终浮动系数为0.6885(0.85×0.9×0.9),应缴纳保费1786元,节省保费808元。
如果上一年度未发生赔款,且今后4年都不出险,到第5年时,“无赔款优待及上年赔款记录”系数为0.4,最终浮动系数为0.324(0.4×0.9×0.9),应缴纳保费840.5元,节省保费1753.5元。
如果上一年度发生1-2次赔款,而且已决赔款金额低于上年签单保费,则“无赔款优待及上年赔款记录”系数为0.9(1.0×0.9),最终浮动系数为0.729(0.9×0.9×0.9),应缴纳保费1891元,节省保费703元。
如果上一年度发生8次及以上的赔款,最终浮动系数为2.43(3.0×0.9×0.9),应缴纳保费6303.4元,保费多支出3709.4元。
“也就是说,李先生再次购买车险时,需要多支出3709.4元,而胡小姐即使5年不出险,到第5年时,才能节省1753.5元的保费。”保险专家说,每年报险1-2次修车最合算,以上述的小轿车为例,第二年买保险时,仅比第一年多100元左右的保费。